《表1 污水进水水质和排放限值》
注:处理程度是指为符合排放标准要求,须去除的污染物比例,即当污染物去除率大于处理程度时,符合污水排放标准要求。
该工程所涉乡镇为农业经济,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少量畜禽养殖废水,参照相似乡镇污水水质,确定该乡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进水水质、排放限值及处理程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366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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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0 |
作者 | 张小平、覃理嘉、孙帮周、余意 |
绘制单位 | 南宁市桂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市桂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市桂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市桂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