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村集体年收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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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第二次飞跃——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解读》
注:笔者根据《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演进轨迹与发展评价》一文整理(国鲁来,2013)[4]。
目前,我国农村的村级集体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有权无利”现象,尽管掌握着名义上的土地所有权,但这种所有权并没有为村集体带来收益。从1990年到2011年的20年间,我国农村集体的收入在不断萎缩,很多村集体不仅收入没有增加,反而逐步退化成无收入的村集体(见表1)。1990年,无收入的村集体只占10.2%,而到2011年,无收入的村集体翻了5倍,达到52.7%。收入在5万元以下,以及5到10万元的村集体则在不断萎缩,由1990年的65.3%、13.5%分别下降到2011年27%和8.4%。
图表编号 | XD0011740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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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01 |
作者 | 周绍东、姚瑾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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