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世界主要国家能源产权制度类型及其维护能源安全的手段选择》
资料来源:Stacy L.Eller,Peter Hartley and Kenneth B.Medlock,“Empirical Evidence on theOperational Efficiency of National Oil Companies,”March 2007,https://www.bakerinstitute.org/files/3897/;Brian Levy,“World Oil Marketing in Transition,”International O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推断世界主要国家因在能源领域产权制度的差异而呈现出维护能源安全手段选择的分野。就如同英国、美国以及中国、法国的上述差异,在实行绝对私有产权制度或公共股权占少数的混合所有产权制度的其他国家中,主要能源公司的自主性较高,同时政府的处置成本也较高,能源安全依仗政府维护通过行政或外交手段实现。相反,在实行绝对公有产权制度或公共股权占多数的混合所有产权制度的其他国家中,主要能源公司的自主性较低,同时政府的处置成本也较低,能源安全由政府与主要能源公司通过行政和商业相结合的手段共同维护(详见表2)。(1)
图表编号 | XD0011704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1.20 |
作者 | 宋亦明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