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碳减排制度对不同低碳技术水平和能源结构国家的有效性》
注:括号中为基于稳健标准误计算的t值,标准误聚类到国家层面。***、**、*分别代表1%、5%、10%的显著性水平。
这部分在模型中加入碳税和碳交易制度与国家低碳技术水平和能源结构的交互项,以考察碳税和碳交易制度实施对拥有不同低碳技术水平和能源结构国家的减排效果。表4报告了相关回归结果。
图表编号 | XD0022797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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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0 |
作者 | 胡艺、魏小燕、沈铭辉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