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基于分类能源贸易的国家权力类型划分(B、C国对A国)》
根据两国竞争式均势区建立原则,基于Couloumbis等[31]和罗伯特·基欧汉[11]等对均势国家的界定确定数据断点,分别对三种能源类型进行分类,并通过数值计算得出能源均势区分类标准(表2)。
图表编号 | XD0022937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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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28 |
作者 | 刘承良、王杰、杜德斌 |
绘制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全球创新与发展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世界地理与地缘战略研究中心、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全球创新与发展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世界地理与地缘战略研究中心、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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