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镇(片区)公共服务中心事项目录(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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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进站:农村税费取消后国家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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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基层公共服务体系是县、镇、村纵向到底的。第一,建立县公共服务中心,原则上由分管基层治理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并整合优化县级政府各部门现有窗口办事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后统一进入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对于县级职责范围内的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凡符合条件的,均纳入县级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第二,设立镇级公共服务中心(参见表2),由分管基层治理工作的副镇长任中心主任,在镇行政办公大楼内或整合当地的“七站八所”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统一挂牌“镇级综合服务中心”,按照镇级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设置并整合镇级综合服务中心岗位与队伍。第三,设立村公共服务中心,村支部书记兼任村公共服务中心主任,统一挂牌“村综合服务站”,集中受理村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受理代办县镇职责范围内公共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