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公共空间类型划分:深圳城市更新中公共空间形塑过程研究——以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五联竹头背和岭背坑片区更新单元为例》

《表1 公共空间类型划分:深圳城市更新中公共空间形塑过程研究——以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五联竹头背和岭背坑片区更新单元为例》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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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更新中公共空间形塑过程研究——以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五联竹头背和岭背坑片区更新单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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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具体分类来看,更新单元提供的公共空间规划模式有两种,包括独立占地型公共空间建设(政府与企业合作开发模式)和非独立占地型公共空间建设(企业独立开发模式)[5]。前者在本研究中主要指的是企业负责回收用地和拆除清理,并作为G类的独立用地无偿移交给政府,政府投资建设开发公共空间,从而确保其为公众服务的公共性;后者在本研究中指的是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和开发许可后,在用地上投资建设非独立占地型的公共空间或附属空间,并允许公众无偿使用。此外,公共空间小类的划分还借鉴了2018年修订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公共空间分类,以及唐珊、何斌[6]等人对公共空间分类的方法,总结得出本次研究的公共空间类型。从其区位将公共空间划分独立占地型公共空间和非独立占地型公共空间两大类;从其形态和功能划分独立占地型公共空间为线状公园绿地(A1)、块状公共空间(A2)、公共广场(A3);点状的非独立占地型公共空间有屋顶花园(B1)、架空场地(B2);线状非独立占地型公共空间有公共步行通道(B3)、商业步行通道(B4)、骑廊(B5)、空中连廊(B6);面状非独立占地型公共空间有配建公共空间(B7)、私有公共绿地(B8)、私有公共广场(B9)(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