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专项债作为资本金的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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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兼顾扩容提效,助力基建托底稳增长——地方政府专项债2019年回顾与2020年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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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诚信国际区域风险数据库

自6月专项债新规出台以来,截至11月底,共计68.13亿元专项债作为资本金,投向内蒙古及山东的9个项目,专项债在资本金的比例为5%-80%不等。具体来看,内蒙古4个项目中专项债占资本金比例为4.7%-63.85%,收入来源以运营为主,主要为运输收入及客桥费,土地出让收入占比较小;山东5个项目中专项债占资本金比重从55%到80%不等,收入则以土地出让收益为主,土地出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超过50%,其中最高达95%,依靠项目自身运营收益难以满足专项债的还本付息要求,需要土地等资产收益来偿付本息。为进一步发挥补短板及稳增长作用,“94国常会”指出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限额中用于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规模占该省专项债规模的比例可为20%左右,且范围扩至多个重点领域;同时,“1113国常会”要求降低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相应的专项债占比将会因此提高;后续专项债作为资本金的使用已有了一定政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