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92-2015年我国行政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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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调整与“省直管县”的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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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社会统计年鉴》

伴随着城镇化,越来越多的人向城市集中,城市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2005年,国家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首次提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这一概念。2010年,住建部发布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再一次强调了中心城市的引领、辐射、集散功能。在肯定中心城市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国家新型城镇化(2014-2020)》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均指出,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完善设市标准。响应国家号召,顺应经济发展趋势,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如表2所示,地级市的数量从1992年的191个上升到了2015年的291个。同时,县总数基本保持不变,在县级(不含县级市、市辖区)数量和县级市数量减少的情况下,市辖区的数量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从1992年的662个增加到2015年的921个。这表明不仅城市的数量在上升,城市所辖范围也有相应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