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加工方式选择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前,A白酒厂选择将原材料委托给甲生产企业进行加工成普通白酒,然后由本白酒厂进一步加工成酱香型白酒,由于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白酒为原料生产的白酒不得抵扣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经过筹划后,可以选择直接由本企业进行全部的加工,该酱香型白酒产量为10吨,加工费用、人工费用以及各项费用为140000元(不含增值税),那么就不用多缴纳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了。具体对比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1590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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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5 |
作者 | 李芳、周雅丽 |
绘制单位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