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0-2015年全国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结构》

《表3 2010-2015年全国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结构》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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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本历程、逻辑主线与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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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历年《中国农业统计资料》

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来看,可以分为经营性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一般来讲,经营收入占比的高低是衡量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强弱的主要指标。如表3所示,2011年,全国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3364.9亿元,其中经营性收入为1310.72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39%,发包及上交收入为674.4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20%,投资收益只有93.8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只有2.8%,补助收入为506.5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5%,其他收入达到779.5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23.2%。到2015年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的收入来源来看,总收入为4256.8亿元,其中经营性收入为1417.01,占总收入的比重仅占33.29%,发包及上交收入为747.66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占有17.69%,靠上级财政补助的收入达到23.1%,其他收入占比达到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