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环境规制与村规民约对资源化利用意愿影响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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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与村规民约对农户绿色生产意愿的影响——以规模养猪户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例》
各缩写变量的含义见表2。The meaning of each abbreviated variable is shown in the table 2.
村规民约在环境规制对规模养猪户资源化利用意愿影响中的中介效应。由表5可以发现,环境规制不仅对规模养猪户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意愿具有显著影响,还能对村规民约产生显著影响,其中约束型规制对规范性村规民约的影响路径系数为0.992,在0.001水平上显著。这表明约束型环境规制确实通过规范性村规民约间接影响了规模养猪户资源化利用意愿,假说6得到了证实。这可能是因为,一方面约束型环境规制有利于为规范性村规民约的建立和执行提供合理性的法律基础,增强了规范性村规民约的执行效力;另一方面约束型环境规制在对保护或污染行为进行奖惩时,通过规范性村规民约的舆论作用对这些奖励或惩罚事例进行传播,增加了规模养猪户随意丢弃的隐性成本。因此约束型规制通过规范性村规民约间接提升了规模养猪户的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意愿。表6和图2进一步显示了具体的中介作用路径。同时,表5中的模型结果也证明了引导型环境规制能够显著影响文化性村规民约,影响路径系数为0.914,在0.001水平上显著,假说7得到了证实。可能的解释是,政府环境规制在引导农户行为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在改变着农户的环境价值观念,进而促使村民修订村规民约,形成强调保护环境重要性的文化性村规民约,从而提升了规模养猪户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意愿。因此,存在引导型规制通过文化性村规民约提升规模养猪户资源化利用意愿的中介作用。表6和图2进一步具体显示了这种中介作用路径。
图表编号 | XD0011011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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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夏佳奇、何可、张俊飚 |
绘制单位 |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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