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分层制度检验风险投资职能的单变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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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是新三板市场“积极的投资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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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层制度是指对新三板企业,按照一定标准将其划分为若干层次,从而为新三板市场提供更好的差异化安排,以满足市场需求。目前新三板暂划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分类标准较为综合,包括在成长性、盈利能力和做市方面须达到一定要求。总的来说,能够进入创新层的企业相对来讲都是较为优秀的。而这同样也可作为风险投资选择是否进入、有否培育被投企业的检验标准。新三板分层制度于2016年6月27日开始实施,本文以此为界,考虑将此之后通过定增方式进入的风险投资有否因企业进入创新层而将其作为选择标的,以再次检验风险投资机构的事前筛选职能。对应地,本文以2013—2015年风险投资支持企业,能否进入创新层,以粗略地检验其事后监督职能的发挥,相关的单变量分析结果如表7所示。A栏列示的是风险投资是否发挥事前筛选职能的检验,结果表明,风险投资选择进入创新层企业的概率显著高于基础层的企业;B栏列示的是风险投资是否发挥事后监督职能的检验,发现风险投资进入所投企业后培育其进入创新层在统计上并不显著。这再次验证了前文所得结论,即风险投资事前筛选职能的履行和事后监督职能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