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3年至2012年间部分重要文献中按劳分配相关论述表》

《表2 2003年至2012年间部分重要文献中按劳分配相关论述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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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分配”在中国:一个宪法概念的浮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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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本世纪初以来,按劳分配原则的主体地位出现了复苏的趋向。如下表2所示,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坚持十六大精神的同时,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恢复置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之前。而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论述,又在形式上适当恢复了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101]中共十七大报告更是调整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界定和新增了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比重的要求,中共十八大报告延续了这些提法。十九大报告则突出强调“坚持按劳分配原则”。这些政策话语体现了通过再次强调和重新诠释来使按劳分配主体地位回升的努力,但效果尚不显著,故近年的语言社会学研究仍客观指出“按劳分配”(以及“多劳多得”)属于当代主流话语中的“隐退词”。[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