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7年湖南省与全国部分省市卫生总费用及其构成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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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ARIMA模型的湖南省卫生总费用趋势预测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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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是否相适应的重要指标,尽管这一指标究竟应为多大,目前尚无统一认识,但总的规律应该是两者协同发展。根据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数据,通过与东部发达地区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比较发现,湖南省人均卫生总费用3 130.08元,远低于东部发达地区水平,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 783.83元;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为6.2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36%。2017年湖南人均GDP 49 558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 103元,表明湖南省卫生费用总量投入还有增长的空间。从筹资结构上看(表2),东部发达地区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低,社会卫生支出占比高,已形成了以社会筹资为主的筹资结构;而湖南省个人卫生支出水平高,不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也高于中部同水平省份和西部省份,居民医疗经济负担重。比较还发现,中部省份的个人卫生支出占比普遍高于东、西部地区,政府和社会筹资相对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