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2017年湖南省不同筹资来源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机构构成》
来源于政府筹资的卫生费用34.22%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4.77%流向医院,15.03%流向公共卫生机构,流向治理、卫生行政和筹资管理机构的费用占22.90%。来源于强制性医疗保险的卫生费用主要流向医院,8.08%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流向医疗用品零售和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别占7.37%、3.35%。来源于企业筹资的卫生费用流向医院的比例最高,达到67.84%;其次是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为24.00%和7.39%。这反映了医院中“以医补防”的资金规模较大,同时,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然存在一定的“以医养防”情况。见表7。
图表编号 | XD0017404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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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0 |
作者 | 湛欢、周良荣、蔡冬华、彭玲、闫春晓、杜颖、李玲、奉祁薇、王莹、钟锭 |
绘制单位 | 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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