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2017年湖南省不同筹资来源经常性卫生费用的功能构成》
2017年湖南省来源于公共筹资的卫生费用中,用于治疗的超过80.00%,用于预防服务的只有7.53%,用于治理、卫生行政和筹资管理的占7.23%。来源于强制性医疗保险的卫生费用92.62%用于治疗,且主要用于住院(65.72%),用于门诊的仅占26.90%,还有7.38%用于医疗用品服务。来源于自愿医疗保险的卫生费用70.92%用于治疗,29.08%用于治理、卫生行政和筹资管理。来源于家庭卫生支出的卫生费用61.32%用于治疗,34.04%用于医疗用品服务。见表6。
图表编号 | XD0017404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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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0 |
作者 | 湛欢、周良荣、蔡冬华、彭玲、闫春晓、杜颖、李玲、奉祁薇、王莹、钟锭 |
绘制单位 | 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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