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8—2017年全国和内蒙古卫生总费用及构成》
注: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卫生总费用研究报告”和内蒙古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
卫生总费用是指,以货币形式作为综合计量手段,全面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指1年)全社会用于医疗卫生服务的资金总额[2]。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和中国的卫生总费用支出结构构成,卫生总费用是由政府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和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三部分构成的,其中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比若达到或高于60%,将会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使居民个人卫生负担沉重不堪。近十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卫生总费用构成趋于合理、居民个人卫生负担逐渐下降。按照我国《“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要求,到2020年,卫生总费用构成中的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比应降低至28%及以下,目前这一目标已基本实现(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459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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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5 |
作者 | 于彩霞、孙静、闻岚、李长乐、薛清元、范艳存 |
绘制单位 | 内蒙古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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