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公共文化服务等相关法律、意见中体现节能环保条款一览表》
注:①《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等也纳入到分析范围。②文件名称按照发布时间为序。
从2015年到2017年三年的时间,中办、国办、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教育部等多部委出台多达16部以上的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法律、政策和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也列入了本次研究与分析对象,这些规程或意见和图书馆或校园文化建设密切相关。这三年间,平均两个月颁布一项相关文件,其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分别于2017年11月4日、2016年12月25日通过颁布了《公共图书馆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两部法律文件,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17年4月公布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他为意见、规程或规划文件(见表1所示)。笔者通过阅读相关文件全文、网络文献解读、报道和学术期刊论文梳理总结了其中关于节能环保的条款,10部文件(62.5%)提及了节能环保字样,如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和美观、环保、节约,尤其是在国家支持和保障公共文化事业,大力发展信息和文化产业以及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五位一体”“五大发展理念”的背景下,这些文件对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领域的绿色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政策导向和推动作用。
图表编号 | XD0010469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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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5 |
作者 | 康晋霞、张海龙、亢琦 |
绘制单位 | 包头师范学院、云南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