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合作社获得过的由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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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信贷约束:需求型还是供给型——基于双变量Probit模型的分析》
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供给以信用贷款为主。在获得过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合作社中,47.30%获得过信用贷款(表3)。信用贷款一般发放对象针对信用优质、经营管理较好的企业或者个人,无需担保或者抵押物,在获得过金融机构信贷供给的合作社中有半数获得信用贷款,表明获得金融机构信贷供给的合作社信用普遍较好。其次是担保贷款,占获得信贷供给合作社的34.23%,金融机构供给的担保贷款数量由多到少依次为个人担保贷款、政府担保贷款、(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小额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保险公司担保贷款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贷款。五户联保贷款和抵押贷款所占比例相近,均为1/5左右。质押贷款所占比例最低,仅有5.86%。
图表编号 | XD0010456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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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1 |
作者 | 王若男、杨慧莲、韩旭东、郑风田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