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罐底边缘板距罐内壁的最小径向宽度》
新标准共有三处提到罐底边缘板距罐内壁的最小径向宽度的计算。分别在标准正文的“5.1.3”节、“11.1.5”节和附录“D.4.4”节,而这三处的计算公式却不同,是否全部需要满足?笔者认为这是从不角度考虑的结果,设计中应同时满足。其中,“5.1.3”节中对“tb”的解释为罐底环形边缘板的名义厚度(不包括腐蚀余量),而“11.1.5”节和附录“D.4.4”节的解释都是罐底边缘板的有效厚度,笔者认为“5.1.3”节中的“tb”也应该为罐底边缘板的有效厚度。以上述算例计算,对比结果见表2。符号说明同新标准。其中附录“D.4.4”节中的公式“D.4.4”中的“0.35D”应改为“0.035D”,新标准中应为笔误。
图表编号 | XD0010399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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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31 |
作者 | 南卓 |
绘制单位 |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