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 支路不同设计速度下的最小红线宽度》
Ⅰ类小城市道路红线宽度不应超过55m,城市干线道路最大等级为Ⅱ主干路。主干道建议采用双向4-6车道,无特殊要求时,城市组团间长距离联系道路建议采用设计速度60km/h的双向6车道四幅路;组团内部主要交通联系道路建议采用双向4车道,可采用三幅路或四幅。次干路建议采用设计速度40km/h的双向2-4车道,可结合沿线用地性质和停车需要加宽,但宽度不能超过35m。支路建议红线宽度控制在18.0-20.0m之间,如考虑停车等需求可适当加宽,但总宽度不超过20.0m。当支路非机动车与行人流量较少时,红线宽度最小可取14m。
图表编号 | XD0021485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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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20 |
作者 | 何祎豪、汤諹 |
绘制单位 | 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