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聚集提升类中心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因地制宜打造乡村庄整体风貌和单体建筑风格。村庄应根据自身所处的地域环境,尊重传统的营造理念,保持和延续山区、平原区域乡村风貌特色。考虑不同形式的建筑群体组合,丰富乡村建筑空间形态,避免建设简单行列式形态的建筑群体,避免简单套用城市住宅形式。
图表编号 | XD0010396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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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5 |
作者 | 许少飞、姜健、刘勇、曲云龙、刘璐、赵丹阳、冉磊 |
绘制单位 | 保定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