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服务1.2万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益性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建议》

《表2 服务1.2万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益性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建议》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新时代街道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探索——从“服务短缺”到“治理协同”的重庆实践》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根据服务人口规模,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对两级中心集中配置的各项设施面积进行测算,结合设施集中布局后部分功能共用共享情况,例如公共厕所、社区食堂、会议室(多功能厅)、楼梯间共用等,通过与相关部门协同,制定各项设施的最低配置要求。每个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占地面积为1.0~1.5hm2,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m2(表1)。每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不小于2700m2,室外应配置1000m2多功能运动场和500m2的日间照料中心室外活动场地(表2)。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适度提高标准。当两级中心相邻布局或共建时,部分功能可以合并建设与使用,如文化、体育、老年服务等功能,建筑面积可根据需求适度压缩。其他公共服务功能仍应按分级标准分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