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基于市场视角的颠覆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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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性技术创新潜力评价与选择研究:TRIZ理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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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提到,要“以颠覆性技术创新为破口”,“把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传统的颠覆性技术创新理论产生于发达国家的企业竞争和创新实践中的一些“非正常”现象,如“领导企业按照严格管理推动企业创新为何最终也失败”,以及“领导企业如何应对颠覆性技术的挑战”[1]。颠覆性创新的概念在《创新者的困境:当新技术导致大企业失败时》一书首次明确提出,Christensen[1]根据创新轨迹的不同首次把创新分为维持性创新与颠覆性创新。随后众多学者不断对颠覆性创新概念和应用领域进行深化,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学者对颠覆性创新的研究强调以技术和产品为基础,将技术与商业模式结合,特别是将领导企业如何避免被颠覆,新兴企业如何在开展颠覆性创新等结合在一起,为企业提出管理对策建议[1-9](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