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1 9 4 5 年度褒奖捐资兴学数额分省分类统计表[33]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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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褒奖捐资兴学举措与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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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到1937年,教育部褒奖捐资兴学数额共32317735元,此数仅按教育部授与兴学奖状者计算,不包括各省市政府褒奖捐资数。这些款项用于兴办专科以上学校24490900元,用于兴办中等学校4575307元,兴办小学4114178元,兴办社会教育111840元,存作贫寒学生补助金9900元,捐作教学基金451090元,捐作奖学基金22420元,还有17300元作其他之用。[33]教育部褒奖捐资兴学款项稍稍向高中等教育倾斜,地方省市的褒奖捐资兴学款项则大部分用于小学教育。《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对1945年度褒奖捐资兴学经费的用途进行了分省分类统计,具体情况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