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中国大陆遭受“337调查”案件裁定结果分析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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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知识产权壁垒与应对“337调查”的制度路径》
美国“337调查”的裁定结果,通常包括和解、禁令(有限禁令和普遍禁令)、无侵权、结束和停止令、准许令、申诉撤销等。但是从比例来看,以和解作为主要的裁定结果是通常的做法,见表2。和解能给双方带来最优的选择,降低诉讼成本,达到双赢的结局。ITC比地区法院颁发“禁令”的概率更高。“337调查”中,只要原告的知识产权有效,ITC几乎都会给予禁令救济。[9]
图表编号 | XD0010243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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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5 |
作者 | 朱一青 |
绘制单位 |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人文科学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