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雅视科技业绩承诺期间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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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业绩补偿会计处理探析——以宇顺电子并购雅视科技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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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1数据可知,雅视科技业绩承诺期间只有2013年利润达到要求,略大于盈利预测数,因而未触及业绩补偿;2014年触发承诺协议,按照承诺函及补充协议相关规定林萌持有的9063624股股份被宇顺电子注销,即以股份回购方式予以了业绩补偿,完成约定;由于2015年宇顺电子审议通过业绩承诺变更方案,对于2014年未履行义务的责任不予追溯,但截至2015年年底,雅视科技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数为34260万元,实际完成10935.11万元,业绩完成率仅为31.92%,触发了新的业绩补偿协议。所以,林萌需要根据协议内容选择通过股份或现金进行业绩补偿。如果按照股份支付方式进行补偿,则应回购的股份数量=(累积盈利承诺数额-累积实现净利润数额)÷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易总对价÷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如果以现金方式对之前年度进行了业绩补偿,已补偿现金需换算成相应的股份数。同时,按照《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规定,补偿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认购公司股份的总量,所以需要回购股份18405332股,占股本总比例的9.85%。如果选择现金补偿,补偿金额=发行价×回购股份,并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