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信息超载的定义及分类标准》
资料来源:本文整理
Toffler于1971年的著作———《未来震撼》一书中首次提出了信息超载的概念,并指出“信息超载”是人类未来面临的冲击。此后,学者们分别对这一概念给出了不同的定义。总体而言,信息超载包含两个成分:一是个体的信息处理能力是否与任务处理要求相匹配;二是超载的后果,主要是行为表现和主观体验。已有文献对信息超载的定义分别侧重以上两个不同的成分(如表1所示)。后期,Eppler和Mengis(2004)[3]总结了信息超载相关研究,其研究综述是目前信息超载领域引用最高的文献,其对信息超载的定义为:个体接收到过多的信息并超出其信息处理能力,导致功能失调(如压力或焦虑)和决策质量下降。该定义同时涵盖了能力匹配和超载后果,在互联网环境下依然适用。
图表编号 | XD0010191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李爱梅、李利平、车敬上 |
绘制单位 |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暨南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