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 0 2 0 年捐赠支出纳税调整表》
4.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处理。本年发生的业务会计处理为: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10;贷:银行存款10。税务处理上,本年度限额扣除类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为100×12%=12(万元),根据本文前述限额扣除类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规则,当年公益性捐赠10万元首先从当年限额中扣除,根据公益性捐赠递延扣除规则,对于限额内余额2万元(12-10),应将2018年超限额余额扣除2万元,其超限额结存余额3.4万元(5.4-2)在其递延抵扣期结转扣除。因此,本年调整明细表填报如表5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004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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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08 |
作者 | 朱红英 |
绘制单位 |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财经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