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 对日抗战时期 第7编 战后中国(2)》求取 ⇩

叁、与中共和谈的教训1

提要1

影印文件5

一、白崇禧副参谋总长上蒋委员长告共军侵夺华北各地并陈述处置事项函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5

二、伪中共江苏泰县工商管理局禁用法币破坏币制通告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十一日10

三、陈布雷主任上蒋主席报告一月十日政府与中共代表茶会交换意见内容文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一日11

四、蒙古喀喇沁右旗代表札奇斯钦等上国防最高委员会祈速令共军撤离并请勿将内蒙热察等地作为中共主治或联治区电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六日14

五、驻冀鲁察热区财政金融特派员张果为呈财政部报告共军在华北占领地区套购法币扰乱金融并请示如何处理电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日15

六、蒋主席令财政部部长俞鸿钧速研究对策取缔中共大量发行伪钞破坏法币电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三日16

七、蒋主席为共产国际在苏联伪造大宗法币输入中国令财政部部长俞鸿钧注意电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18

八、第四届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对于政治协商会议报告之决议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日19

九、王耀武司令长官为共军在山东各地发动攻击图夺青岛济南事上蒋委员长陈述意见报告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十一日21

2.毛泽东覆蒋主席电文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六日23

1.蒋主席邀毛泽东来渝共商国事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23

(一)蒋主席电邀毛泽东赴渝23

一、重庆会谈23

史料23

附:朱德向蒋委员长提出六项要求电 民国三十年八月十七日24

3.蒋主席再电毛泽东昭示大战方告终结内争不容再有并促速来渝文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日27

4.毛泽东覆蒋主席告先派周恩来来渝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28

5.蒋主席三电毛泽东盼与周恩来同来渝商谈文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三日28

6.毛泽东覆蒋主席告即日赴渝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29

附:(1)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对于目前时局的宣言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五日29

(2)中共中央关于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31

(二)会谈方案之提出33

1.钱大钧戴笠蒋委员长关于毛泽东抵渝情形及谈话内容报告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33

2.蒋主席考虑对中共谈判方略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九月二日34

3.张镇呈蒋委员长有关毛泽东于重庆第十八集团军办事处谈话内容报告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一日35

4.钱大钧戴笠呈蒋委员长有关徐水对民主同盟傅达毛泽东来渝态度报告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一日36

5.政府代表王世杰与毛泽东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二日37

附:(1)中共代表周恩来王若飞提出之谈判要点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三日39

(2)政府代表对中共代表所提谈判要点之答覆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三日41

6.蒋主席指示对中共谈判要点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四日44

(三)会谈经过纪录45

1.第一次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四日45

2.第二次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八日45

3.第三次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日60

4.第四次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一日67

5.第五次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二日73

6.第六次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五日78

7.第七次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九日86

8.第八次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89

(四)会谈总结97

1.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十日97

2.蒋主席日记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二十七、二十九日 十月二、九、十一日102

附录:毛泽东关于重庆谈判的片面说明106

二、政治协商会议111

(一)政治协商会议之召开111

1.国民政府公布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办法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六日111

2.政治协商会议会员题名录111

附:(1)政治协商会议会员通讯录117

(2)联络工作分配表121

3.三十五年一月十日停战命令123

4.公布「停止国内军事冲突办法」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日124

(二)政治协商会议之进行125

1.开幕典礼125

(1)蒋主席政治协商会议开幕词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日125

(2)周恩来致词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日129

(3)陈布雷主任上蒋主席报告一月十日政府与中共代表茶会交换内容文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一日131

(1)会议简述133

2.第二次会议133

(2)政府代表张群报告停止军事冲突及恢复交通商谈经过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一日134

3.第三次会议137

(1)会议简述137

(2)中共代表周恩来报告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经过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二日139

(3)政治协商会议议程排列办法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三日145

4.第四次会议146

(1)会议简述146

(2)政府代表孙科等八人提关于和平建国及国民大会问题之意见案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四日148

(3)政府代表王世杰对于扩大政府组织之意见说明词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四日150

(4)中国青年党代表曾琦等五人提改革政治制度实行政治民主化案153

5.第五次会议155

(1)会议简述155

(2)陈布雷主任呈蒋主席有关政治协商会议第五次会议讨论和平建国纲领各代表之意见纪录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五日157

(一)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提和平建国纲领草案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六日165

(3)各党派提出之「和平建国纲领草案」165

(二)中国青年党代表团提和平建国纲领草案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171

(三)陪都文化界拟和平建国纲领草案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176

6.第六次会议180

(1)会议简述180

(2)军政部次长林蔚整军实施情形报告词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六日183

(3)各会员对军队国家化案之意见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六日188

(4)各党派提出之「军队国家化案」191

(一)中国青年党代表曾琦等五人提停止军事冲突实行军队国家化案191

(二)民主同盟代表张润澜等九人提实现军队国家化并大量裁兵案194

7.第七次会议195

(1)会议简述195

(2)政府代表张厉生报告关于国民大会问题之意见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七日198

8.第八次会议201

(1)会议简述201

(2)政府代表陈立夫对国民大会问题之意见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八日204

9.第九次会议206

(1)会议简述206

(2)政府代表孙科对于五五宪草之说明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九日208

10 政治协商会议各分组委员会讨论212

(1)政治协商会议各分组委员会委员名单212

(2)政府代表孙科报告政治协商会议各分组委员会商谈情形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八日213

(3)雷震秘书长上蒋主席呈送施政纲领军事宪法草案等三组讨结果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八日216

(一)施政纲领分组委员会报告217

(二)军事问题分组委员会协商结果报告223

(三)宪法草案分组委员会报告225

11 第十次会议228

(1)会议简述228

(2)政治协商会议协议事项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一日229

(一)关于扩大政府组织者229

(二)和平建国纲领231

(三)关于军事问题者237

(四)关于国民大会问题者239

(五)关于宪法草案者239

(六)关于国民大会及宪法草案不报告大会并不发表之商定事项242

12 闭幕典礼243

(1)简述243

(2)蒋主席闭幕词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三十一日244

(三)有关报告与决议案249

1.中共代表周恩来致马歇尔特使报告摘要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三十一日249

附:英文件251

2.中国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有关政治协商会议之报告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七日253

附:六届二中全会对于政治协商会议报告之决议案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六日260

3.第四届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有关政治协商会议之报告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三日261

附:第四届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对于政治协商会议报告之决议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日266

(四)重庆较场口事件268

1.重庆市农会等人民团体代表致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告较场口事件经过并请严惩暴徒文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一日268

2.陪都较场口事件报告书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九日270

3.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致各省市党局告较场口事件真象代电稿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六日273

三、各地共军窜扰275

(一)抗战胜利共国全面蠢动275

1.破坏受降275

(1)蒋主席电令第十八集团军指示对于敌军投降之事宜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一日275

(2)中央之抗命276

(一)中共延安总部所发七道命令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一日276

(二)朱德彭德怀上蒋委员长拒绝接受命令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三日278

(三)朱德擅行致冈村宁次令所属日军向共军投降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279

(四)朱德致美英苏三国政府说帖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280

(五)朱德向蒋委员长提出六项狂妄要求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七日282

附录:中共之反受降行动283

(一)中共反受降的阴谋283

①破坏盟国受降协定283

②图阻美军协助受降285

③向政府统治区解放288

(二)中共反受降的行动290

①在绥境「放第一枪」291

②疯狂的大肆破坏295

③倒行逆施的兽行301

(三)中共反受降的宣传303

①做贼喊贼的转移目标303

②谣言攻势制造是非304

2.只要战争、不要和平306

(1)商震陈布雷呈蒋委员长之九月上旬中共军事动态判断表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三日306

(2)蒋主席电行政院院长宋子文抄送中共中央对东北地区工作指示报告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308

(3)中共易县军事会议叛乱到底之决定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309

(4)「中共西北局」发动叛乱阴谋窃据大西北之指示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日311

(5)第三国际对中共策略指示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九日311

(6)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发表「政府恢复和平商谈之愿望与经过」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日312

(7)国民政府对中共决绝和谈之声明全文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九日315

(二)发动内战316

1.共军武力窜扰各地316

(1)山东省政府主席何思源致财政部部长俞鸿钧告入鲁遭共军攻击情形祈转请军委员支援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一日316

(2)山东省政府主席何思源致财政部部长俞鸿钧告朱德令鲁境共军窥犯津浦胶济铁路沿线祈请政府派军援助电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八日317

(3)白崇禧副参谋总长上蒋委员长告共军侵夺华北各地并陈述处置事项函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318

(4)重庆会谈期间共军与苏军勾结非法窜据东北热察等地之有关报告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319

(5)李延年副司令长官上蒋委员长陈述共军团攻国军破坏交通情形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四日320

(6)傅作义司令长官呈蒋委员长告共军围攻归绥甚急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三日321

(7)江苏省政府主席王懋功呈国民政府文官长吴鼎昌转张群等告苏北共国十万围攻监城情形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四日321

(8)军政部部长陈诚上蒋委员长报告共军由山东河北进犯东北及苏军暴行呈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322

(9)青海省回教教育促进会等为共党发动内战上国防最高委员会请明令讨伐代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322

(10)察哈尔省政府主席冯钦哉上国防最高委员会呈送察北保安司令张天聪十月二十六日自北平报告察省共军最近活动情况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323

(11)察哈尔省政府主席冯钦哉上国防最高委员会呈送察北保安司令张天聪十一月十八日自北平报告察省共军最近活动情况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328

(12)察哈尔省政府主席冯钦哉上国防最高委员会呈送察北保安司令张天聪十一月二十九日自北平报告察省共军最近活动情况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330

(13)东北保安司令部司令长官杜聿明呈蒋委员长告共国仍盘据东北等广大地区请增派军队电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四日332

(14)蒙古喀喇沁右旗代表札奇斯钦等上国防最高委员会告八路军及苏军扰害地方并请中央确定内蒙高度自治电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五日333

(15)蒙古喀喇沁右旗代表札奇斯钦等上国防最高委员会祈速令共军撤离请勿将内蒙热察等地作为中共主治或联治区电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六日333

(16)蒙古旅平同乡汪自洋卜琳图等二百六十二人上国防最高委员会请国军火速接收内蒙勿将内蒙热察化为中共宰割地电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六日334

(17)军事调处执行部政府代表郑介民上蒋委员长告共军阻挠恢复交通企图电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七日335

(18)察哈尔省政府主席冯钦哉上国防最高委员会呈送察北保安司令张天聪十二月十八日自北平报告察省共军最近活动情况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七日335

(19)察哈尔省政府主席冯钦哉上国防最高委员会呈送察北保安司令张天聪一月五日自北平报告察省共军最近活动情况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七日337

(20)察哈尔省政府主席冯钦哉上国防最高委员会呈送特派员冯有孚自南口报告共军在宣化县违反政令祸害地方之实况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九日339

(21)第二战区党政军团联席会议呈行政院告共军在太原采取遍地请愿遍地惨案之阴谋电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二十三日343

(22)军事调处执行部政府代表郑介民呈蒋委员长报告共军在停战期间可能企图电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七日344

(23)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东北行营主任熊式辉上蒋委员长告东北共军益形猖獗阻挠国军接防情形呈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十六日345

(24)山东省政府主席何思源电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副院长翁文灏告新四军攻占陇海路东段各情并呈送郯城共党暴行概况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346

(25)山东省政府主席何思源上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呈送牟平莱阳烟台等县各界代表联名申诉共军暴行文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350

(26)山东省政府主席何思源上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副院长翁文灏呈送莱芜县共党暴行报告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四日356

(27)山东省政府主席何思源上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副院长翁文灏报告高苑县共军暴行电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六日362

(28)王耀武司令长官为共军在山东各地发动攻击图夺青岛济南事上蒋委员长陈述意见报告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十一日363

(29)蒋委员长为增援青岛济南致军事调处执行部备忘录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十八日365

(30)阎锡山司令长官呈蒋委员长报告自六月七日停战令颁布后山西共军攻陷城镇破坏交通并纠集重兵围击大同电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五日366

(31)山西省人民上书国民政府请愿反对共军暴行文 民国三十五年七月九日367

(32)太原市各界上蒋主席请政府出兵讨共电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五日368

(33)山西省各人民团体上蒋主席请政府制裁大同共军施政放毒气文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六日369

(34)山西省各人民团体电请马歇尔司徒雷登制止大同共军施政放毒气文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六日369

(35)大同民众团体电呈蒋主席申述共军施放毒气罪行文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十二日370

(36)第二战区北区作战军总司令楚溪春上蒋主席请赈济大同灾民电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371

(37)崇礼血案372

(一)中共又一次大屠杀372

(二)察省民众代表飞京报告崇礼血案373

(38)张发奎主任呈蒋主席之粤省共军现况调查报告表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六日374

(39)中共破坏黄河复堤376

(一)引言376

(二)共匪之阻挠复堤及施工程序之难产377

(三)黄河复堤工程之进行378

(四)黄河复堤工程混合委员会议之前后381

(五)黄匪破坏复堤罪行之概略383

(六)复堤员工冒死抢修之近况386

(七)结论387

2.破坏停战388

(1)停战令时限生效后共军袭击国军要报表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388

(2)停止冲突命令发布后之共军活动(河北部份)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至二月400

(一)停止冲突命令发布后之共党军事动态400

(二)停止冲突命令发布后之共党政治动态401

(三)纪实402

①停止冲突命令发布后共军袭击国军之事实402

②停止冲突命令发布后共军之政治宣传与设施406

③停止冲突命令发布后共军破坏交通之实况408

④停止冲突命令发布后共军挖掘地洞之实况410

⑤停止冲突命令发布后共军敌视本党及政府人员之实况411

⑥停止冲突命令发布后共军残害民众之事实413

⑦其他416

(3)军事委员会综计共军最近违反军事调处执行部调处事实报告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五日417

(4)政府办理救济共国包围城市之人民案报告418

(一)现收复区有若干城市被中共军队包围内外交通早已断绝衣食燃料已至缺乏不堪生活状态请政府迅谋救济以活民命案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三十日418

(二)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致行政院函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十七日419

(三)行政院院长宋子文致国防最高委员会报告办理救济共军包围城市之人民案情形函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十三日419

(5)政府办理免费运送难民还乡案报告420

(一)大量筹备水陆交通工具免费运送义民难民还乡案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三十日420

(二)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致行政院函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十七日421

(三)行政院院长宋子文致国防最高委员会报告办理免费运送难民还乡案情形函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422

(三)破坏财政扰乱金融422

1.中共经济之来源422

(1)财政部秘书处致本部参事厅抄送共党经济来源研究报告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九日422

附:共党经济来源研究报告423

(2)华北中共通货之概要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426

(3)伪中共华中财委会大量发行「华中币」民国三十五年二月431

(4)伪中共晋察边币与法币关金及伪联币之兑换比率演变情形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433

(5)伪中共冀东区行署制颁之合理负担暂行办法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435

(6)伪中共办皖边区货物管理局组织概况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439

附:(一)伪中共江苏泰县工商管理局禁用法币破坏币制通告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十一日444

(二)伪中共江苏泰县县政府擅发纸币扰乱金融布告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十三日445

2.中共破坏财政金融暨政府因应政策445

(1)第八战区司令长官朱绍良致财政部部长俞鸿钧报告中共铸造伪币扰乱金融电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三日445

(2)驻冀鲁察热区财政金融特派员张果为上财政部钱币司司长戴铭礼报告中共边区北海银行券排斥法币情事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446

(3)蒋主席致财政部部长俞鸿钧抄送中共伪华中局财经委员会指示各行署处理各解放城市货币金融办法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二日446

附:奸伪华中局财经委员会致各行署关于处理各解放城市工商业及货币金融之指示447

(4)蒋主席为中共在江苏以抗币套换法币事令财政部部长俞鸿钧研究对策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五日450

(5)蒋主席为中共在苏北设厂赶印华中币统一币制事令行政院院长宋子文财政部部长俞鸿钧注意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450

(6)财政部部长俞鸿钧呈蒋主席报告政府办理取缔中共伪钞经过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51

附:财政产取缔中央伪钞政策报告452

(7)驻冀鲁察热区财政金融特派员张果为呈财政部报告共军在华北占领地区套购法币扰乱金融并请示如何处理电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日454

(8)蒋主席令财政部部长俞鸿钧速研究对策取缔中共大量发行伪钞破坏法币电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三日455

(9)驻京沪区财政金融特派员陈行呈财政部报告苏联格伯乌机关仿印法币美钞密运来沪等情电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三日456

(10)蒋主席为共产国际在苏联伪造大宗法币输入中国令财政部部长俞鸿钧注意电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456

(11)军令部部长徐永昌致财政部告以第一战区司令长官胡宗南报称中共在晋西北等地发行伪钞防社法币等情电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十日457

(12)军事委员会致财政部部长俞鸿钧密交「中共经济措施」并告中共统一币制杜绝法币等情电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七日458

附:中共经济措施459

(13)蒋主席为察省中共收买黄金夺取外汇破坏金融事令财政部部长俞鸿钧采行对策电 民国三十五年七月八日462

肆、中共破坏行宪与全面叛乱465

提要465

影印文件469

一、国民大会主席团咨请国民政府蒋主席依时公布中会民国宪法暨宪法实施之准备程序文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469

二、蒋主席致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转发宪法实施准备程序之实施进度及进度表电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日470

三、国民政府公告改组后政府之施政方针 民国三十六年四月十八日474

四、国民政府厉行全国总动员戡平共匪叛乱训令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四日476

五、蒋总裁批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长吴铁城报告中常会推定同志研究本年大选应否缓办意见 民国三十六年十一月四日480

史料481

一、由制宪到行宪481

(一)蒋主席促成宪政之重要提示481

1.对于第一届国民参政会第四次大会建议实施宪政一案之声明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八日481

2.对于制宪行宪原则与方法之提示 民国三十九年四月十日481

3.中国国民党五届十一中全会开幕词 民国三十九二年九月六日483

4.对于实施宪政推进工作之陈述 民国三十二年九月十八日485

5.对于宪法草案之提示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日486

6.中国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开幕词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一日489

7.第四届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开幕词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日492

8.政治协商会议及宪法原则的商讨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一日496

(二)中国国民党中央历年筹备召集民意机关之经过499

1.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对筹备民意机关及审查宪法起草之经过 民国二十四年十一月499

2.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实施宪政工作进程之总报告 民国三十二年九月502

附:关于实施宪政总报告之决议案 民国三十二年九月八日507

3.国民政府筹备宪政经过报告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508

附:文官处处长吴鼎昌致国民大会秘书长洪兰友函送国民政府筹备宪政经过报告稿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514

(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修正经过514

1.政治协商会议之宪法草案修改原则514

(1)政治协商会议宪法草案分组委员报告514

(2)政治协商会议对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修正案草案519

2.国民政府提交国民大会之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修正案536

(四)制宪国民大会之召开与中华民国宪法之制定554

1.制宪国民大会之历次准备召集与延期概述554

(1)历次准备召集与延期554

(2)三十五年之召集556

2.制宪国民大会之组织与代表选举557

(1)国民大会组织法及代表选举法之制定557

附:(一)国民大会组织法565

(二)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567

(三)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施行细则576

(四)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补充条例587

(2)制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机构588

附:(一)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总事务所组织条例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592

(二)国民大会各省市代表选举事务所组织规程 民国二十五年七月二日593

(三)国民大会自由职业团体代表选举事务所组织规程 民国三十五年七月二日594

(四)国民大会蒙藏代表选举事务所组织规程 民国三十五年七月二日596

(五)国民大会辽吉黑热四省代表选举事务所组织规程 民国二十五年七月二日597

(六)国民大会军队代表选举事务所组织规程 民国二十五年七月二日598

(七)国民大会在外侨民代表选举事务分所组织规程 民国二十五年十月九日599

(3)制宪国民大会代表之选举及遴定600

(一)区域选举601

(二)职业选举604

(三)特种选举607

(四)遴选611

(五)国民大会代表名单613

①国民大会区域代表名单614

②国民大会职业团体代表名单623

④国民大会直接遴选代表名单623

③国民大会特种选举代表名单631

(4)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致蒋主席告国府主席任期延长之决议文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十日636

(5)蒋主席当选制宪国大代表证书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二日636

(6)制宪国大召开前夕蒋主席发表文告节要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636

附:马歇尔特使与周恩来谈话纪录节要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637

(7)洪兰友秘书长上蒋主席报告青年党籍制宪国大代表报到情形呈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十六日638

附:洪兰友秘书长上蒋主席续报青年党籍制宪国大代表报到人数呈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639

3.制宪国民大会之举行639

(1)国民大会筹备经过概述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640

附:国民大会筹备委员会组织条例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二日642

(一)代表报到与资格审查643

(2)国民大会开会纪事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643

(二)开幕典礼647

①大会主席吴敬恒代表致开会词文649

②国民政府蒋主席致词文650

附:国民大会会议日程简表655

(三)主席团之选举及秘书长之推定659

(四)议事规则之制定672

(五)主席团会议684

(六)大会秘书处及警卫处之设置691

4.中华民国宪法之制定702

(1)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之提出702

(一)国民政府蒋主席出席制宪国民大会提出宪法草案之演讲全文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702

(二)国民政府提交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于制宪国民大会之咨文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706

(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内容要点说明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706

(一)广泛发表意见712

(2)第一读会712

(二)审查713

(三)综合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714

(3)第二读会722

(4)第三读会727

(5)宪法实施之准备程序及宪法施行日期之议定730

(一)宪法实施之准备程序之议定730

(二)宪法施行日期之议定732

(6)闭幕典礼733

(一)大会主席吴敬恒代表主持闭幕典礼致词文734

(二)国民大会咨送中华民国宪法于国民政府735

(三)国民政府蒋主席接受中华民国宪法后致词文736

5.洪兰友秘书长上蒋主席报告代表离京留京情形呈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四日737

6.谷正鼎秘书长上蒋总裁有关国际对我新宪法之评论呈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九日738

(1)国民大会主席团咨请国民政府蒋主席依时公布中华民国宪法暨宪法实施之准备程序文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741

1.公布中华民国宪法741

(五)实施宪政741

(2)中华民国宪法全文742

2.实施宪政之准备工作766

(1)宪法实施之准备程序766

(2)宪法实施准备程序之实施进度及进度表767

附:蒋主席致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转发宪法实施准备程序之实施进度及进度表电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日772

(3)宪政实施准备案 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三日772

(4)行宪法律之制定773

(一)国民大会组织法774

(二)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776

(三)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784

附:国民政府依照宪法规定制定公布各种法律一览表786

(5)训政结束程序法788

3.国民政府改组789

(1)陈诚陈立夫委员上蒋总裁推荐中国国民党籍国府委员候选人备供参考签呈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九日789

附:中国国民党籍国民政府委员候选人名单790

(3)王世杰部长呈蒋主席告胡适之态度电 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791

(2)蒋主席致张群主任促请张伯芩参加国府改组电 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十七日791

(4)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致蒋主席告暂兼行政院院长职务之决议文 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一日792

(5)驻美大使顾维钧致外交部告纽约时报社评内容及美国态度电 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三日792

(6)陶希圣函陈民社党青年党方面之希望(陈布雷主任抄呈蒋主席) 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十六、十七日793

(7)民社党张群励上蒋主席告各党参加政府之意见函 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十八日794

(8)陈布雷副秘书长上蒋总裁报告讨论国府改组后之施政方针案情形呈 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795

附:(一)政府根据民社党案提出之「施政方针」案796

(二)青年党提出之「施政方针」案797

(9)蒋主席为国府改组成立发表谈话 民国三十六年四月十八日798

附:英文件799

(10)国民政府公告改组后政府之施政方针 民国三十六年四月十八日802

(1)重要批示803

(一)蒋总裁批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报告关于选举法草案与友党洽商情形呈 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十七日803

4.还政于民--第一届国民大会之召开803

(二)蒋总裁批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长吴铁城报告与民青两党商谈选举事宜呈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804

(三)蒋总裁批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长吴铁城报告各省市县选举指导办法及指导本党同志参加竞选实施办法案呈 民国三十六年八月十九日805

(四)蒋总裁批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长吴铁城呈送有关选举问题运用之原则要点文 民国三十六年十月十三日810

(五)蒋总载批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长吴铁城报告中常会推定同志研究本年大选应否缓办意见呈 民国三十六年十一月四日813

(2)代表之选举816

(一)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之选举816

(二)俞济局长上蒋主席报告青年民社两党参加三十六年度各种选举办法呈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820

(三)民社党张君励上蒋主席请速确定选举名额函 民国三十六年十月二日822

(四)溥儒上蒋主席报告满族人士参加立监委员及国大代表竞选名单签呈 民国三十六年十月七日823

(五)蒋主席当选行宪国民大会代表证书824

附:①蒋主席之国民大会代表报到表825

②蒋主席以应领之国大代表旅膳公费捐赠下关难民之收据826

(六)吴忠信委员呈蒋主席报告青年民社两党最近动态函 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二十二日826

(七)驻美大使顾维钧呈蒋主席告纽约时报「中国之民主」社论内容电 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二十九日826

(一)蒋主席第一届国民大会开幕词 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二十九日827

(3)第一届国民大会之举行827

(二)莫德惠代表等七七一人提请制定动员戡乱时期条款案说明 民国三十七年四月十五日830

(三)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之制定832

(四)蒋主席当选中华民国行宪后第一任总统833

(五)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致蒋主席告定五月一日致送总统当选证书文 民国三十七年四月三十日835

(六)蒋主席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词 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一日836

5.组织行宪政府837

(1)蒋总统就任中华民国行宪第一任总统演讲词 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二十日838

(2)行宪政府之成立842

(一)监察院筹备主任委员刘哲呈蒋总统报告于右任当选检察院院长电 民国三十七年六月七日842

(二)蒋总统促请张伯苓来京就考试院院长电 民国三十七年六月十八日843

(三)蒋总统欣闻张伯苓允就考试院院长致意电 民国三十七年六月二十日843

(四)行政院院长翁文灏呈蒋总统告张伯苓允就考试院院长职电 民国三十七年六月二十三日843

(五)蒋总统为司法考试院正副院长人选问题致于右任院长电 民国三十七年六月二十三日844

(六)监察院院长于右任呈蒋总统报告监察院对司法考试两院正副院长执行同意权结果电 民国三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844

(七)监察院院长于右任呈蒋总统推荐田炯锦博士电 民国三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845

(八)总统府秘书长吴鼎昌呈蒋总统报告张伯苓院长保举郑道儒为考试院秘书长电 民国三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846

二、动员戡乱847

(一)军事报告847

1.陈诚参谋总长之军事报告 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十七日847

(1)一年来一般工作847

(2)奸匪一般状况851

附表:(一)敌伪械弹收缴发出现存数量表854

(二)受降敌伪车辆收拨现存数量统计表858

(三)补充各省市地方图队警察械弹统计表858

(四)游击部队概况表859

(五)自新部队概况表860

(六)全国陆军步兵各部队整编概况861

(七)国防部组织系统表863

(八)全国军事机构原有增减现有单位及编制人数对照表864

(九)历年官兵月支薪饷额866

(十)历年官兵票面薪饷指数与真实薪饷指数比较867

(十一)现行各级官兵薪饷与战前平时给与薪饷比较870

(十二)陆海空军主副食日给定量871

(十三)军用牲畜饲料日给定量873

(十四)复员官兵安置计划概况874

(十五)中训团各军官总大队一览表877

(十六)中训团现有复员军官佐安置计划表880

(十七)奸匪党政军民关系表883

(十八)奸军指挥系统暨兵力判断表884

(十九)东北方面日伪军武器粮秣等被苏军收缴判断数量885

(二十)共军负伤阵亡被俘暨投诚人数统计表886

(二十一)国军绥靖作战缴获匪军武器统计表887

(二十二)关内十二省匪军侵占及国军收复县城(面积人口)统计表888

(二十三)东北九省匪军侵占及国军收复县城(面积人口)统计表889

(二十四)国防部军法处处理依法及接收无弊人员统计表890

2.国防部部长白崇禧之军事报告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九日892

(1)关于军政之设施892

(2)关于制度之推行899

(3)关于军令方面902

(二)有关文件905

1.最高法院检察署训令全国各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严缉究办毛泽东文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905

2.关于中国共产党叛乱问题案905

(1)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四次联席会议之决议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三十日906

(1)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第六次联席会议之决议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三十日906

(2)孙科委员于讨论中国共产党叛乱问题案前提出对于时局检讨之报告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三十日907

(3)吴铁城秘书长上蒋总统报告中常会中政会联席会议对中共问题之决议呈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三十日909

3.国民政府厉行全国部动员戡平共匪叛乱训令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四日909

4.蒋主席抗战十周年纪念告全国同胞书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七日911

5.国民政府公布动员戡乱完成宪政实施纲要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八日919

6.中国国民党戡乱建国总动员方案 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三十日922

7.内政部公告民主同盟为非法团体文 民国三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927

8.蒋总裁为南京撤守告全国同胞书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二十七日928

9.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救国护党对共战争告全体党员书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933

10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反对中国共产党赤化中国扰乱世界和平宣言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935

三、政府播迁939

(一)蒋总统引退939

1.蒋总统引退声明 民国三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939

2.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为蒋总裁引退对全党同志指示文 民国三十八年一月二十四日940

3.在穗中央执监常委及中央政治委员对于和谈意见 民国三十八年三月三十日941

4.中央决定拟与共方在北平和谈之立场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七日941

5.留沪中央委员建议对和谈主张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七日942

6.关于和谈问题之决议案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七日943

7.中央设置和谈特种委员会案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七日944

8.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对当前和谈声明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十八日945

9.中国国民党对于中国共产党所谓「国内和平协定」之声明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二十日948

附:中共代表团所谓「国内和平协定」全文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十五日950

10 居正委员等代表中央赴港敦促李宗仁早返陪都情形报告 民国三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957

附:(1)蒋总裁敦促李宗仁早返陪都主持大计共挽危局往覆函三件958

(2)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致李宗仁慰问敦促函959

11 张群委员对运动势演变情形之报告 民国三十九年一月六日959

附:云南卢汉致张群委员函 民国三十八年十二月十日963

(三)蒋总统复行视事963

1.朱家骅副院长洪兰友秘书长赴港促李宗仁速返成都主持大计暨转达决议情形报告 民国三十八年十二月三日963

附:(1)李宗仁致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函 民国三十八年十二月一日965

(2)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致李宗仁电文 民国三十八年十二月三日965

2.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促请蒋总裁复行视事决议文 民国三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966

附:(1)中国国民党中央非常委员会委员联名致李宗仁电 民国三十九年二月十四日967

(2)李宗仁覆居正委员等电 民国三十九年二月十八日968

(3)民国三十九年二月二十一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在台北谈话会纪录968

3.蒋总统复行视事文告 民国三十九年三月一日968

4.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通饬各级党部电 民国三十九年三月六日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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