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 对日抗战时期 第7编 战后中国(3) 马歇尔调停》求取 ⇩

伍、马歇尔调停1

提要1

影印文件5

一、蒋主席覆马歇尔特使促请回华电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八日5

二、马歇尔特使为装备训练共军十师案覆蒋账备忘录英文原件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十日7

三、蒋委员长条示关于东北停战之原则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9

四、蒋委员长为共军破坏停战攻击四平街长春等地致军事三人小组会议及军调部重申政府和平统一方针电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日11

五、蒋主席覆马歇尔特使同意其建议原则并告以政府基本立场函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13

六、马歇尔特使上蒋委员长陈述有关共军在东北重行配置之意见备忘录英文原件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十三日24

七、蒋主席令郑介民厅长磋商处理美军被共军袭击善后办法电 民国三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27

八、蒋主席致陈布雷主任并转陈诚总长俞大维部长指示应以十六日提示之八项原则为谈判基础电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28

史料29

一、赫尔利辞职与马歇尔来华29

(一)赫尔利大使辞职29

1.蒋主席致杜鲁门总统盼赫尔利回华任美使函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七日29

2.蒋主席为艾其森事致赫尔利大使转呈杜鲁门总统备忘录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九日30

3.美驻华大使馆临时代办罗伯森转呈杜鲁门总统覆蒋主席函译文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二十七日31

附:(1)英文译文(See Eng.2,pp.2-3)(2)吴国桢部长上蒋委员长蒋委员长呈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二十日31

(1)英文原件(See Eng.3,p.4)(2)吴国桢部长上蒋委员长呈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二十八日32

4.杜鲁门总统为赫尔利大使重返事覆蒋主席函译文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日33

5.赫尔利在新墨西哥发表之声明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33

6.赫尔利在圣泰斐发表之声明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35

7.赫尔利致杜鲁门总统辞卸驻华大使职务并论述美国对华政策函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36

8.杜鲁门总统致赫尔利大使接受甘辞职函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40

9.蒋主席致赫尔利大使对其辞职事殊感失望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40

1.蒋主席致马歇尔将军欢迎来华函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七日41

(二)马歇尔来华41

2.驻美大使魏道明呈蒋主席告美总统促马歇尔将军速来华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42

3.欢迎马歇尔元帅使华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42

4.魏德迈参谋长对马歇尔使华之谈话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45

5.蒋主席致魏道明大使转马歇尔特使表欢迎之忱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三十日45

6.驻美大使魏道明呈蒋主席转陈马歇尔特使覆函内容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一日46

7.驻美大使魏道明呈蒋主席告与马歇尔特使晤谈要点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六日46

8.杜鲁门总统关于美国对中国政策之声明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48

9.马歇尔使华令之草拟与会商 梁敬錞50

10 马歇尔特使托转上蒋主席告于本月十五日出发来华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七日60

11 驻美大使魏道明呈蒋主席告美总统指示马歇尔特使调停方针等事电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61

二、军事调处与政治磋商63

(一)第一次停战63

1.发布停战令63

(1)马歇尔特使上蒋主席提出国共双方停止军事冲突令稿之备忘录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日63

(2)停止冲突及恢复交通办法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五日66

附:(一)国防最高委员会函请国民政府文官处办理文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九日67

(二)中共代表提出停战办法三项67

(3)商震参军长上蒋主席报告与马歇尔特使商谈设置军事调处执行部有关事宜文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六日68

(4)蒋委员长致各部队将领下达停战令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日68

(5)蒋主席及军调部致国共各部队停战令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日69

2.军事三人小组会议70

(1)蒋主席批阅马歇尔特使所提「临时政府组织法」日记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二日70

附:马歇尔特使所提「临时政府组织法」建议案节录71

(2)军事调处执行部委员郑介民上蒋主席报告会商处理共军阻挠恢复交通问题经过情形电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九日71

(3)军事调处执行部委员郑介民上蒋主席报告济南、集宁共军不遵调处电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三十日73

(4)三人会议政府代表张治中上蒋主席报告与周恩来代表马歇尔特使会谈经过呈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一日73

(6)三人会议政府代表张治中上蒋主席报告军事三人小组第二次会议商讨整编共军方案内容呈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五日75

(5)三人会议政府代表张治中上蒋主席报告军事三人小组第一次会议研讨军队整编及统编共军问题电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四日75

(7)三人会议政府代表张治中上蒋主席报告商谈共军统编问题情形呈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九日77

(8)三人会议政府代表张治中上蒋主席报告与中共代表周恩来商谈东北问题情形呈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九日78

(9)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二十五日79

(10)军事调处执行部委员郑介民为共军部队训练事上蒋委员长电摘要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八日85

(11)中共代表周恩来致马歇尔特使提出中共对于东北问题立场之声明书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日86

(12)马歇尔特使向军事三人小组会议提出之「关于派遣执行小组赴东北授予执行部命令草案」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一日91

(13)政府代表张治中为广东东江等地共军问题呈蒋主席报告摘要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九日92

(14)马歇尔特使为派遣小组入东北事致吉伦将军电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92

(15)张嘉璈主任委员上蒋主席为派遣执行小组至东北事述其意见函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93

(16)军调部致东北执行小组美方代表密令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94

附:军调部对东北执行小组之指示95

(17)魏德迈参谋长为装备共国十师训练计划事呈蒋委员长备忘录译文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96

(18)蒋委员长为军调部执行小组进入东北事指示东北行营主任熊式辉遵令践约电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三十日97

(19)蒋委员长为广东东江问题指示广州行营主任张发奎电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一日97

3.马歇尔特使返美及其活动98

(1)马歇尔特使上蒋主席有关返国述职备忘录译文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九日98

(2)吉伦中将呈蒋主席报告马歇尔特使返美与各方会商情形备忘录译文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99

(4)商震参军长呈蒋主席告晤李海上将尼米兹上将情形电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三日100

(3)驻美大使魏道明呈蒋主席告马歇尔特使返美报告观点等事电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100

(5)蒋主席令魏明大使转马歇尔特使盼及早回任电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101

附:驻美大使魏道明覆蒋主席告马歇尔特使约四月十日起程回任电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三十日101

(6)杜鲁门总统致蒋主席告马歇尔将军正进行会商中国事务函译文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九日102

(7)商震参军长呈蒋主席告晋见杜鲁门总统情形电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一日102

(8)马歇尔特使电令麦金利中校转呈蒋主席告在美洽商中国新借款事电译文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一日103

(9)蒋主席覆马歇尔特使告知其在美接洽新借款事已转知宋子文院长迳覆电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日106

附:蒋主席致宋子文院长指示对马歇尔特使在美接洽新借款事妥作研究并电覆手书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日106

(10)商震参军长呈蒋主席告与马歇尔特使晤谈情形电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四日107

(11)郭泰祺代表呈蒋主席告晤美国务卿情形电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五日108

(12)吉伦将军呈蒋主席「停止东北军事冲突方案」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八日108

(13)马歇尔特使电令麦金利中校转呈蒋主席告四月中旬回任电译文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八日109

(14)蒋主席覆马歇尔特使促请早日回华电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八日110

(15)马歇尔特使令吉伦中将转呈蒋主席告归期及进行各事情形函译文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十一日110

(16)驻美大使魏道明上蒋主席报告马歇尔特使对借款原意似有改变电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十二日111

(17)魏德迈参谋长上蒋主席报告与各方领袖及马歇尔特使晤谈电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十二日112

(18)马歇尔特使为装备训练共国十师案覆蒋委员长备忘录译文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113

(1)蒋主席日记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十九日至二十三日115

4.马歇尔回任后之调处115

(2)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致马歇尔特使说明共党四月二十一日声明与事实不符之备忘录116

(3)马歇尔特使上蒋主席报告与中共代表周恩来交涉经过备忘录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119

(4)军令部部长徐永昌军政部部长陈诚上蒋委员长有关装备训练共军十师案拟办意见呈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日119

(5)马歇尔特使上蒋委员长陈述对于停止东北冲突协定之可能原则备忘录译文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十日120

(6)蒋委员长条示关于东北停战之原则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124

(7)蒋主席覆魏德迈将军告以关切其或将出任驻华大使以及东北交涉各情函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十八日124

(8)马歇尔将军总部之声明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日125

(9)蒋委员长为共军破坏停战攻击四平街长春等地致军事三人小组会议及军调重申政府和平统一方针电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日126

(10)蒋夫人致马歇尔特使申述蒋主席对于停止冲突与恢复和平统一之意见函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四日127

(11)蒋夫人为前函补充意见致马歇尔特使函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四日128

(12)蒋主席致宋子文院长指示面交蒋夫人函予马歇尔特使时相机补充说明要旨函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四日128

(13)蒋主席致宋子文院长嘱告马歇尔特使国军进入长春无碍于和平统一函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五日129

(14)王世杰部长为在长春设军事调处分部事上蒋委员长电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五日130

(15)宋子文院长上蒋主席报告已转函马歇尔特使并说明政府不能容忍共党缺乏诚意电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六日131

(16)中共代表周恩来致马歇尔特使有关蒋委员长所示停止冲突条件之意见备忘录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131

(17)马歇尔特使上蒋委员长请令东北国军停止攻击与追击等 建议函译文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六日133

(18)皮宗敢参军转述马歇尔特使三项意见呈蒋委员长报告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七日134

(19)蒋主席覆马歇尔特使同意其建议原则并告以政府基本立场函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135

(20)蒋夫人致马歇尔特使再说明蒋委员长对处理中共问题之基本观念函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137

(21)宋子文院长上蒋主席报告与马歇尔特使晤谈及马氏意见电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138

(22)马歇尔特使请宋子文院长转呈蒋委员长告东北调停工作困难之备忘录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139

附:(一)英文原件(See Eng.27,p.54)附:(二)宋子文院长呈蒋主席转述马歇尔备忘录电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139

(23)宋子文院长上蒋主席报告二十八日函已转交马歇尔特使认可作调停依据电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三十日140

(24)马歇尔特使致宋子文院长转呈蒋委员长恳请东北国军停止前进追击备忘录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三十一日141

附:(一)英文原件(See Eng.28,p.55)(二)宋子文院长呈蒋主席转述马歇尔特使声述电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三十一日141

(25)蒋主席覆宋子文院告以赞成马歇尔特使建议军调部人员进驻长春电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一日142

(26)关于共军自停止冲突命令生效后不遵调处违反协定之情形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四日至五月二十日142

附表:停止冲突命令生效后共军命令攻击国军侵占城镇及破坏交通统计简表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四日至五月二十日149

(27)停止军事冲突恢复交通暨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军队方案报告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三日152

(一)关于商定停止军事冲突的经过154

(二)关于商定恢复交通办法之经过156

(三)关于商定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的经过157

附:①停止冲突命令草稿160

②军事调处执行部161

④恢复交通事宜162

③了解事项162

⑤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164

(28)第四届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对于政治协商会议及停止军事冲突报告有关问题之建议案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日169

(一)请政府迅速取缔「解放区」政府以一政令而苏民困案169

(二)请政府转饬共军遵守停战令以解人民倒悬案171

(三)请政府确定时限停止军事冲突以解除人民痛苦案171

(四)建议政府速谋制止共军暴行之有效办法以救民命案172

(五)建议政府饬共军遵令撤离铁公路并赶工修复案172

(六)请政府迅即采取有效措施藉以澄清山东局势并拯救山东民命案172

1.马歇尔特使上蒋主席呈送第二次停战声明新闻稿函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五日174

(二)第二次停战174

2.蒋主席为颁发第二次停战令发表之声明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六日175

3.蒋主席为东北国军停战事致马 歇尔特使函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六日176

4.马歇尔特使致徐永昌部长表达调处东北问题意见电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九日177

5.蒋主席日记摘录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十日至十四日178

6.马歇尔特使上蒋委员长陈述有关共军在东北重行配置之意见备忘录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十三日180

7.柯黑上校奉马歇尔特使命提出之「结束东北之战争」案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十三日182

8.蒋主席致熊式辉主任杜聿明 充长官告知延长停战令期限电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日183

10 蒋主席为延展停战令时效致马歇尔特使备忘录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184

9.蒋主席致郑介民厅长告知延长停战令期限电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184

11 阎锡山司令长官呈蒋主席报告山西共军违反停战令进攻各地情形电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五日185

12 马歇尔特使与中共代表周恩来提出变通办法谈话纪要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185

13 马歇尔特使致蒋主席修正整军方案意见备忘录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186

14 蒋主席向马歇尔特使提示整军原则四项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189

15 马歇尔特使向蒋主席提出之「修正整军方案之初步协定」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189

16 蒋主席与马歇尔特使商谈整军方案及军队驻地问题谈话纪要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三十日190

17 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发表停战令期满惟政府和平方针不变之声明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三十日194

18 蒋主席召见中共代表周恩来商谈停止冲突恢复交通及整编统编军队等问题之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五年七月二日195

19 马歇尔特使与中共代表周恩来会谈摘要 民国三十五年七月八日198

(三)共军击袭美军事件201

1.蒋主席令李宗仁主任从速处理美军在平津道上被共军袭击事件电 民国三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201

2.蒋主席令郑介民厅长磋商处理美军被共军袭击善后办法电 民国三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201

3.李宗仁主任呈蒋主席报告调查美军被共军袭击经过及善后处置电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一日202

附:(1)平津道上美军被共军袭击形势图202

(2)军事调处执行部委员郑介民呈蒋主席报告调查美军遇袭情形电摘要 民国三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203

(3)孙连仲司令长官呈蒋主席报告调查美军遇袭经过及善后处置电摘要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一日203

4.孙连仲司令长官李宗仁主任再呈蒋主席续告调查美军被共军袭击经过电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三日204

5.军事调处执行部委员郑介民上蒋主席报告军调部决派小组赴安平调查美军被袭事件电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九日205

6.孙连仲司令长官呈蒋主席报告被俘共军官叙述美军被共军袭击情形电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十三日206

(四)美国态度之转变207

1.王世杰部长呈蒋主席告美国务卿贝尔纳斯(James F.Byrnes)对我国近况深感忧虑电 民国三十五年七月二十九日207

2.马歇尔特使与司徒雷登大使为说明调处经过及困难症结所在之联合声明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十日207

3.杜鲁门总统致蒋主席说明美政府对中国内部现状之态度函译文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十日208

附:驻美大使顾维钧呈蒋主席转呈杜鲁门总统致蒋主席函谓中国内部问题短期内无进步表现则将重行审定美国立场电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十二日209

4.王世杰部长呈蒋主席告我如不停战使马歇尔陷于失败则美国舆论逆转于我不利电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十四日210

附:陈布雷主任对王世杰部长寒电研究之意见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十七日211

5.蒋主席宣布政府对和平解决国事六大方针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十四日212

7.蒋主席覆杜鲁门总统说明马歇尔调处经过及其共党破坏协定攻击国军情形并重申合作态度函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十九日213

8.王世杰部长呈蒋主席告与美国务卿贝尔纳斯面谈马歇尔续留华合作及对华政策问题并建议力持忍耐电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二十三日214

9.陈布雷副秘书长呈蒋委员长报告吴铁城张厉生与司徒雷登大使就召开五人小组会议事交换意见经过函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四日215

10 驻美大使顾维钧译呈杜鲁门总统覆蒋主席函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十日216

11 驻美大使顾维钧呈蒋主席谓美方盼我下令停战如战事扩大美或自中国撤退电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十日216

(五)张家口停战问题218

1.马歇尔特使上蒋委员长要求立即获致无条件停战协议事备忘录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一日218

附件(1)宋子文院长向司徒雷登大使提出之非正式建议备忘录219

附件:(2)中共代表周恩来致马歇尔特使要求国军停攻张家口之备忘录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三十日220

2.蒋主席致马歇尔特使声明对于解决时局可能让步之最大限度备忘录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日221

附表:共军违反停战协定攻击国军主要事实表222

3.马歇尔特使与司徒雷登大使为公布最近调停经过及说明政府同意张家口休战十日发表之联合声明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八日223

附:(1)延安之答覆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八日225

4.马歇尔特使与中共代表周恩来关于军事政治等问题之谈话纪录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九日226

5.蒋主席发表关于处理目前时局之声明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十六日228

6.蒋主席致马歇尔特使请将十六日提出之八项办法转达中共代表函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十七日230

7.蒋主席致陈布雷主任并转陈诚总长俞大维部长指示应以十六日提示之八项原则为谈判基础电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231

1.吴鼎昌文官长呈蒋主席告孙科院长与第三方面非正式商谈经过电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十五日232

(六)第三方面之斡旋232

2.十月二十九日政府代表与第三方面人士会谈记略233

(1)陈布雷主任上蒋主席告与第三方面会谈情形呈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三十日233

(2)会谈纪略234

(3)第三方面代表所陈意见236

3.陈布雷主任上蒋主席续报告十月三十日政府代表与第三方面人士会谈情形文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三十一日237

4.政府代表孙科等六人上蒋主席告第三方面人士态度突变建议邀集中共面商呈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三十一日240

5.中共代表周恩来致马歇尔特使函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八日240

1.蒋主席颁布第三次全面停战令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八日241

(七)中共抵制国民大会--谈判决裂241

2.马歇尔特使与中共代表周恩来谈话纪录内容摘要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十日242

3.蒋主席重申政府和平统一之一贯政策之声明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243

4.中国共产党代表团之声明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245

附:(1)中共撤回驻京代表团及拒绝参加国大经过报告译文246

5.马歇尔特使与中共代表周恩来就延缓召开制宪国大问题谈话摘要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247

6.中央代表周恩来致马歇尔特使诬称谈判基础已不存在备忘录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三日253

三、马歇尔任务失败255

(一)杜鲁门总统发表声明255

1.杜鲁门总统发表对华政策之声明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255

2.驻美大使顾维钧呈蒋主席告美国对华政策声明提前发表问题电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十九日262

(三)马歇尔离华263

1.马歇尔特使离华发表对中国局势之声明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七日263

2.蒋主席致杜鲁门总统称赞马歇尔特使函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七日267

3.驻美大使顾维钧致王世杰部长转呈蒋主席告白宫发表马歇尔出任国务卿电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七日267

4.驻美大使顾维钧致宋子文院长转呈蒋主席告美共和党对中国局势主张电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七日268

(三)解散军事三人小组及军事调处执行部269

1.南京美国大使馆致蒋主席声明美政府结束与三人会议及军调部关系译文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九日269

5.驻美大使顾维钧呈蒋主席告美参议院议长范登堡对华政策之主张电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十三日269

2.蒋主席致军事调处执行部参谋长蔡文治令对美国撤销军调部表示谅解之意电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九日270

3.国民政府解散三人小组及军事调处执行部之声明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三十日271

附:吴鼎昌文官长为政府发表声明事致司徒雷登大使函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三十日271

4.司徒雷登大使为遣送各方人员事呈蒋主席备忘录译文 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六日272

5.军事调处执行部委员郑介民吴蒋主席报告军调部美方人员奉令分三期撤退电 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六日272

6.蒋主席令军事调处执行部参谋长蔡文治邀吉伦将军前来南京电 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七日273

7.郑介民委员蔡文治参谋长呈蒋主席报告军调部各小组撤退情形电摘要 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十一日273

8.驻苏大使傅秉常呈蒋主席报告马歇尔覆函莫洛托夫告以撤销在华军调部并将撤退美军电节略 民国三十六年四月四日274

(四)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发表政府对于和平商谈之愿望及其经过之声明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日274

附录:277

1.我与马歇尔将军 陈立夫277

2.陈布雷主任呈蒋主席之中国共产党问题节略文稿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286

3.三人会议商谈经过概要292

(1)第一阶段--马歇尔元帅来华后关于停战恢复交通军队整编之商谈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七日至三月十日292

19 蒋总统致太原绥靖主任阎锡山告以油料缺乏空运困难情形电 民国三十七年八月十六日293

20 蒋总统对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关于中国地位与美国政策之谈话 民国三十七年八月十六日293

21 美总统杜鲁门覆蒋总统允诺尽速运输美援物资电译文 民国三十七年十月十六日294

22 蒋总统致美总统杜鲁门告以中国局势恶化乃由于苏俄背信违约并请其迅增对华军援电 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九日294

23 美总统杜鲁门覆蒋总统保证加速执行美国国会通过之援华方案电译文 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十三日295

24 美驻华军事顾问团团长巴大维上蒋总统报告奉令即将军事顾问团撤离电译文 民国三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296

25 蒋总统覆美驻华军事顾问团团长巴大维电 民国三十八年一月二十七日296

(2)第二阶段--关于东北停战及接收主权之商谈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一日至四月十五日296

(三)美国国务院发表对华关系白皮书297

1.外交部代部长叶公超上蒋总裁报告对美国将发表白皮书因应情形电 国民三十八年七月五日297

2.驻美大使顾维钧呈蒋总统报告美国政府官员对发表白皮书意见不一电 民国三十八年七月十六日298

(3)第三阶段--政府还都后关于停战恢复交通与军队整编之商谈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六日至六月三十日300

(4)第四阶段--第二次停战令后至三人会议解除关系间之商谈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一日至三十六年一月三十一日305

(5)结论307

附件:(一)第一阶段附件 甲字第一至第三号308

(二)第二阶段附件 乙字第一至第八号318

(三)第三阶段附件 丙字第一至第十三号325

(四)第四阶段附件 丁字第一至第六号362

附:美国大使馆坦奈秘书函译文367

1.周宏涛秘书覆美驻华大使馆秘书坦奈告以蒋主席同意并欢迎魏德迈来华访问电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二日367

(一)魏德迈访华367

四、魏德迈访华与白皮书的发表367

(2)美国政府给予魏德迈之训令节略368

附:(1)魏德迈将军覆电译文368

2.蒋主席致魏德迈将军欢迎来华访问电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二日368

3.美总统杜鲁门特使魏德迈访华声明节略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368

5.外交部致魏德迈特使说明我国战后所面临困难暨为实行民主与经济建设所作各项努力之备忘录 民国三十六年八月十六日370

4.美总统杜鲁门特使魏德迈致蒋主席请提供建设性措施之备忘录函译文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二十九日370

6.美总统杜鲁门特使魏德迈离华声明 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二十四日376

2.美国务卿马歇尔致驻华大使司徒雷登说明美国对华政策请转告蒋主席电译文节略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378

(二)美援交涉378

1.驻美大使顾维钧呈蒋主席报告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解除军火禁运电节略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378

3.驻美大使馆武官皮宗敢呈蒋主席报告美国政府对我采冷漠旁观态度电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五日379

4.外交部长王世杰呈蒋主席报告与美国务卿马歇尔洽商军经援助情形电 民国三十六年十月十七日379

5.空军副总司令毛邦初呈蒋主席报告美方对我军用器村补给藉故拖延缓急倒置情形电 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十一日380

6.魏德迈将军致蒋主席告以巴大维将出任美驻华军事顾问团团长电 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381

7.驻美大使顾维钧呈蒋总统报告美国援华案进行情形电 民国三十七年一月十二日381

8.驻美大使顾维钧与驻美技术团团长贝祖诒报告美国务际即将援华案提送国会审议电 民国三十七年二月十七日382

9.驻美大使顾维钧与驻美技术团团长贝祖诒报告援华案已由美国总统提送国会电 民国三十七年二月十八日383

10 驻美大使顾维钧报告杜鲁门总统向国会所提援华案咨文要点电 民国三十七年二月十八日384

11 驻美大使顾维钧报告美国务卿马歇尔出席众院外交委员会说明援华法案情形电 民国三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385

12 陈诚参谋总长上蒋主席建议打通新民至锦州间铁路以解决东北补给困难签呈 民国三十七二月二十一日386

13 驻美大使顾维钧报告美国援华案款额经国会协议减为四亿元电节略 民国三十七年六月二十日387

14 中美关于经济援助之双边协定内容要点 民国三十七年七月三日388

15 外交部部长王世杰说明美援情形之谈话 民国三十七年七月三日389

17 驻美大使顾维钧呈蒋总统报告与美方协助商代购军用品暨拨 款情形电 民国三十七年八月三日390

16 蒋总统致驻美大使顾维钧令即向美方洽订军油合约以济急需电 民国三十七年七月二十三日390

附:美援物资状况报告节录391

18 美援运用委员会主任委员翁文灏副主任委员俞鸿钧蒋总统报告美援物资办理情形文 民国三十七年八月六日391

3.外交部机要室上蒋总载转呈驻美大使顾维钧办驳白皮书建议电 民国三十八年七月二十七日398

4.驻美大使顾维钧呈蒋总统报告与美国务院商询并劝阻发表白皮书未被接受电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四日399

5.宋子文呈蒋总统报告白皮书已交各报公布电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四日400

6.驻美大使顾维钧呈蒋总统报告美国务卿艾奇逊发表声明要点电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五日400

7.外交部代部长叶公超呈蒋总裁报告白皮书内容大要电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七日401

8.蒋总统致驻美大使顾维钧令勿向美正式要求美援电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九日405

9.驻美大使顾维钧呈蒋总统报告美国舆论对白皮书之反应电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十一日405

10 外交部对美国政府发表对华关系白皮书所发表之声明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十六日406

11 美国报纸对白皮书之批评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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