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 对日抗战时期 第4编 战时建设 2》求取 ⇩

2.第二届第二次大会(民国三十年十一月十七日至十一月二十七日)1091

(1)重要演词1091

①开会式蒋委员长致词1091

②开会式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训词1099

③开会式参政员张一麐代表致词1101

④休会式蒋委员长致词1104

⑤休会式参政员谭赞代表致词1107

(2)国民参政会对于政府施政报告之决议文1109

①对军事报告之决议文1109

②对外交报告之决议文1111

③对内政报告之决议文1111

④对社会报告之决议文1112

⑤对蒙藏报告之决议文1113

⑥对振济报告之决议文1114

⑦对卫生报告之决议文1115

⑧对财政报告之决议文1116

⑨对经济报告之决议文1118

⑩对粮食报告之决议文1120

11对教育报告之决议文1121

12对交通报告之决议文1123

13对水利报告之决议文1125

14对农林报告之决议文1126

(3)参政员提案案由及国民参政会之决议文(共一一五件)1127

①关于一般者(共四件)1127

②关于军事及国防者(共八件)1132

③关于外交及国际事项者(共三件)1133

④关于内政事项者(共三十八件)1133

⑤关于财政经济事项者(共三十七件)1138

⑥关于教育文化等事项者(共二十五件)1143

(四)国民参政会第三届第一次至第三次大会有关文件1146

1.第三届第一次大会(民国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二日至十月三十一日)1146

(1)重要法规1146

①修正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民国三十一年三月十六日1147

②国民参政会经济动员策进会组织大要1150

(2)重要演词1152

①开会式临时主席张伯苓致词1152

②开会式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训词1154

③开会式蒋委员长致词1156

④开会式参政员张难先代表致词1164

⑤休会式蒋委员长致词——对于国民参政员的期望1166

⑥休会式参政员范锐代表致词1170

(3)国民参政会对于政府施政报告之决议文1171

①对军事报告之决议文1171

②对外交及侨务报告之决议文1172

③对内政社会蒙藏振济卫生地政报告之决议文1173

④对财政报告之决议文1178

⑤对经济报告之决议文1179

⑥对粮食报告之决议文1181

⑦对教育报告暨政府交议民国三十二年度对内对外重要方针案关于教育事项之决议文1182

⑧对交通报告之决议文1187

⑨对农林报告之决议文1189

(4)参政员提案案由及国民参政会之决议文(共二二一件)1190

①关于一般者(一件)1190

②关于军事及国防者(共十四件)1195

③关于外交及国际事项者(共十五件)1197

④关于内政事项者(共六十二件)1199

⑤关于财政经济事项者(共八十五件)1207

⑥关于教育文化事项者(共四十四件)1221

2.第三届第二次大会(民国三十二年九月十八日至九月二十七日)1227

(1)重要法规1227

①国民参政会经济建设策进会组织大纲1227

②国民参政会经济建设策进会组织规程1228

③宪政实施协进会组织规则1235

(2)重要演词1236

①开会式主席莫德惠致词1236

②开会式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训词1238

③开会式参政员褚辅成代表致词1242

④休会式主席张伯苓致词1244

⑤休会式参政员王云五代表致词1245

(3)国民参政会对于政府施政报告之决议文1247

①对军事报告之决议文1247

②对关于军事报告中涉及第十八集团军部份之决议文1248

③对外交报告之决议文1249

④对侨务报告之决议文1249

⑤对内政报告之决议文1250

⑥对社会报告之决议文1252

⑦对蒙藏报告之决议文1253

⑧对振济报告之决议文1253

⑨对卫生报告之决议文1253

⑩对地政报告之决议文1254

11对财政报告之决议文1255

12对经济报告之决议文1257

13对粮食报告之决议文1258

14对教育工作报告之决议文1259

15对交通报告之决议文1261

16对水利报告之决议文1264

17对农林报告之决议文1264

18对司法行政报告之决议文1265

19对国家总动员会议工作报告之决议文1266

(4)参政员提案案由及国民参政会之决议文(共一八一件)1266

①关于一般者(共六件)1266

②关于军事及国防者(共八件)1274

③关于外交及国际事项者(共十件)1276

④关于内政事项者(共五十八件)1277

⑤关于财政经济事项者(共八十件)1286

⑥关于教育文化等事项者(共十九件)1297

3.第三届第三次大会(民国三十三年九月五日至九月十八日)1300

(1)重要演词1300

①开会式主席张伯苓致词1300

②开会式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训词1302

③开会式参政员林虎代表致词1309

④休会式主席莫德惠致词1310

⑤休会式参政员胡健中代表致词1313

(2)关于中共问题商谈经过之报告及参政员之意见1315

①参政员林祖涵报告民国三十三年九月十五日1315

②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张治中报告 民国三十三年九月十五日1320

③参政员王云五意见1334

④参政员胡霖意见1338

(3)行政院兼院长蒋中正报告一年来军事外交政治及经济等情形要点民国三十三年九月十六日1339

(4)中华民国访英团报告1343

附:中国访英团报告书要点1344

(5)国民参政会对于政府施政报告之决议文1346

①对军事报告之决议文1346

②对外交报告之决议文1346

③对侨务报告之决议文1347

④对内政报告之决议文1348

⑤对社会报告之决议文1350

⑥对蒙藏报告之决议文1351

⑦对振济报告之决议文1352

⑧对卫生报告之决议文1352

⑨对地政报告之决议文1353

⑩对财政报告之决议文1354

11对经济报告之决议文1356

12对粮食报告之决议文1357

13对教育报告之决议文1358

14对交通报告之决议文1360

15对农林水利报告之决议文1363

16对司法报告之决议文1364

17对国家总动员会议工作报告之决议文1365

(6)参政员提案案由及国民参政会之决议文(共二○二件)1366

①政府交议者(共二件)1366

②关于军事及国防者(共二十九件)1374

③关于外交国际事项者(共十件)1378

④关于内政事项者(共五十九件)1380

⑤关于财政经济事项者(共六十八件)1387

⑥关于教育文化等事项者(共三十四件)1396

(五)国民参政会第四届第一次至第三次大会有关文件1401

1.第四届第一次大会(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七日至七月二十二日)1401

(1)重要法规1401

①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民国三十三年九月十六日1401

②国民参政会议事规则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六日1406

(2)重要演词1410

①开会式主席张伯苓致词1410

②开会式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训词1412

③开会式参政员周炳琳代表致词1417

④蒋主席宴第四届全体参政员讲「参政员对于实施宪政应画之责任」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十五日1419

⑤休会式主席莫德惠致词1423

⑥休会式参政员仇鳌代表致词1425

(3)国民参政会对于政府施政报告之决议文1427

①对军事报告之决议文1427

②对外交侨务工作报告之决议文1429

③对内政工作报告之决议文1430

④对地政工作报告之决议文1431

⑤对蒙藏工作报告之决议文1432

⑥对财政报告之决议文1433

⑦对经济报告之决议文1435

⑧对关于经济部报告第三章物资管制之决议文1437

⑨对粮食报告之决议文1438

⑩对教育报告之决议文1439

11对交通报告之决议文1441

12对水利报告之决议文1443

13对农林报告之决议文1444

14对社会部工作报告之决议文1445

15对司法行政报告之决议文1446

16对卫生报告之决议文1447

17对振济报告之决议文1448

18对善后救济工作报告之决议文1449

(4)参政员提案案由及国民参政会之决议文(共四三九件)1449

①政府交议案(一件)1449

②关于国民大会问题者(共二十三件)1452

③关于军事及国防者(共三十七件)1455

④关于外交及国际事项者(共二十三件)1460

⑤关于内政事项者(共一四三件)1463

⑥关于财政经济事项者(共一五六件)1480

⑦关于教育文化等事项者(共五十六件)1499

2.第四届第二次大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日至四月三日)参政员提案案由及国民参政会之决议文(共四四三件)1506

(1)关于军事及国防者(共二十一件)1506

(2)关于外交及国际事项者(共十五件)1509

(3)关于内政地政蒙藏等事项者(共七十件)1511

(4)关于财政经济粮食等事项者(共一四○件)1520

(5)关于文化教育等事项者(共五十四件)1539

(6)关于交通农林水利等事项者(共六十六件)1545

(7)关于社会救济司法行政医药卫生等事项者(共六十四件)1553

(8)关于政治协商会议停止军事冲突者(共十三件)1561

3.第四届第三次大会(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日至六月二日)参政员提案案由及国民参政会之决议文(共四八○件)1563

(1)关于和平统一问题(共二十三件)1563

(2)关于军事国防事项者(共四十三件)1565

(3)关于外交及国际事项者(共十三件)1571

(4)关于内政地政蒙藏等事项者(共七十三件)1573

(5)关于财政经济粮食等事项(共一三一件)1581

(6)关于教育文化等事项(共六十四件)1598

(7)关于交通农林水利等事项(共六十六件)1605

(8)关于司法社会救济卫生等事项(共三十五件)1614

(9)送请政府参考案(共三十二件)1617

(六)国民参政会之结束1621

1.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对国民参政会惜别茶会致词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二十八日1621

2.国民参政会主席团主席张伯苓对国民参政会惜别茶会致词 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二十八日1622

3.国民参政会主席团主席莫德惠对国民参政会惜别茶会致词 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二十八日1623

4.历届国民参政会的成就行政院新闻局1625

5.国民参政会历次大会会议时间地点一览表1638

6.国民参政会法规索引1639

7.国民参政会历届参政员姓名索引1641

二、促进宪政之实施1651

(一)国民参政会组设宪政期成会1651

1.国民参政会第一届第四次大会决议组织宪政期成会,协助政府促成宪政民国二十八年九月1651

附:国民参政会议长蒋中正讲词:「实施宪政应有之确切认识」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七日1654

2.宪政期成会委员名单1658

3.宪政期成会对国民参政会第一届第五次大会报告书民国二十九年四月1658

附:一、宪政期成会提:「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修正草案」民国二十九年三月三十日1660

二、宪政期成会提出:「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修正草案说明书」1676

三、对于实施宪政之建议1682

四、国民参政会议长蒋中正讲词:「对于宪草与实施宪政之意见」(一)民国二十九年四月五日1682

五、国民参政会议长蒋中正讲词:「对于宪草与实施宪政之意见」(二)民国二十九年四月六日1684

(二)国民大会之筹开1687

1.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总事务所工作报告(民国二十五年七月十五日起二十六年一月十五日止)1687

2.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总事务所工作报告(民国二十五年七月十五日起二十九年六月十五日止)1732

3.中国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央常务委员会提:「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并限期办竣选举案」民国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七日1748

附: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五七次常务会议决议延期召集国民大会民国二十九年九月十八日1750

4.中国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对于政治报告之决议案(节录)民国三十年四月一日1751

5.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总事务所工作报告(民国三十年三月起至十月十五日止)1752

6.国民大会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民国三十年四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1769

7.行政院对中国国民党六全大会报告办理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情形(摘录)民国三十四年四月1778

(三)国防最高委员会宪政实施协进会之设置1781

1.蒋委员长中正在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报告宪政实施协进会之组织规则及会员、常务委员并召集人名单民国三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1781

附:一、宪政实施协进会组织规则1782

二、宪政实施协进会会员名单1783

2.宪政实施协进会会员分组名单1784

3.宪政实施协进会办事细则 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1785

4.蒋委员长中正在宪政实施协进会第一次全体会致词 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1787

5.宪政实施协进会秘书处致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报告工作进行情形函民国三十三年五月十九日1790

附:宪政实施协进会工作报告1791

(四)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有关促进宪政实施之重要决议1794

1.中国国民党六全大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国民大会召集日期案之讨论速记录民国三十四年五月十四日1794

附:一、中国国民党总裁蒋中正在六全大会致开幕词(节录)民国三十四年五月五日1799

二、立法院孙院长科报告研讨宪草经过情形1800

2.中国国民党六全大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宪法草案案之讨论速记录民国三十四年五月十四日1806

3.中国国民党六全大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总裁蒋中正交议:「促进宪政实现之各种必要措施案」之讨论速记录民国三十四年五月十八日1815

三、各省(市)临时参议会之设立1821

(一)各省(市)临时参议会的由来1821

1.国民参政会为「拟设省县参议会推进行政完成自治案」决议送请国防最高会议议订施行1821

附:一、曾参政员琦等提:「克期设立省县市参政会案」1823

二、王参政员造时等提:「设立省以下各级民意机关案」1824

三、许参政员德珩等提:「拟请从速设立省县及县以下民意机关案」1827

四、程参政员希孟等提:「设立各级地方民意机关建议案」1828

2.国防最高会议法制专门委员会拟订省(市)参议会组织条例原则草案民国二十七年八月1833

3.国防最高会议函请张群、叶楚伧、王世杰、朱家骅、邵力子等五委员依据「省市参议会组织条例原则」草拟条文民国二十七年九月八日1836

4.张群、叶楚伧、王世杰、朱家骅、邵力子等五委员呈送国防最高会议「省市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草案」民国二十七年九月十九日1837

附:一、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草案1837

二、市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草案1840

5.国防最高会议函请国民政府公布省市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民国二十七年九月二十四日1842

6.国防最高会议函复国民参政会关于「拟设省县参议会推进行政完成自治案」之决议结果民国二十七年十月七日1842

(二)各省(市)临时参议会有关法规1843

1.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民国二十七年九月二十六日1843

2.市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 民国二十七年九月二十六日1846

3.省(市)临时参议会秘书处组织规则 民国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848

4.省(市)临时参议会议事规则1850

(三)各省(市)首届临时参议会之成立1854

1.行政院为拟设置各省临时参议会候补参议员致国防最高会议秘书厅函民国二十八年二月六日1854

附:国防最高会议决议文1854

2.国防最高委员会决议通过修改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附表并增加四川省参议员名额民国二十八年四月1855

3.浙江等十五省及重庆市第一届临时参议会议长、副议长及参议员、候补参议员名单1855

4.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决议通过行政院拟提宁夏省第一届临时参议会参议员、候补参议员及议长、副议长名单民国二十八年十月二十六日1865

附:一、行政院致送拟圈选之参议员、候补参议员名单公函民国二十八年十月二十五日1865

二、各省临时参议会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孔祥熙呈文1866

5.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通过西康省临时参议会第一届参议员、候补参议员及议长、副议长名单1866

附:一、行政院致送拟圈选之参议员、候补参议员名单公函民国二十九年六月十九日1867

二、行政院院长蒋中正呈文民国二十九年六月二十日1867

6.行政院为请核示各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任期届满后应否改选及原颁条例有无修正必要致国防最高委员会函民国三十年二月八日1868

附:一、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对行政院请示各点分别签拟意见1869

二、国防最高委员会法制专门委员会之审查报告及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决议 民国三十年四月六日1870

7.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决议通过行政院致送拟提绥远省临时参议会第一届参议员、候补参议员及议长、副议长名单1871

附:一、行政院致送拟圈定之参议员、候补参议员名单公函民国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1872

二、行政院兼院长蒋中正提案民国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1872

8.关于江苏省临时参议会之设立1873

(1)行政院为请核示江苏省临时参议会应否准予设立致国防最高委员会函民国三十三年六月十日1873

(2)国防最高委员会为请核示江苏省临时参议会应否准予设立致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呈文民国三十三年六月十三日1874

(3)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覆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代电民国三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1875

(4)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覆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代电民国三十三年七月二十八日1875

(5)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修正通过行政院致送拟圈定江苏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候补参议员候选人名单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五日1876

9.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通过山西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候补参议员及议长、副议长候选人名单1877

附:一、行政院致送拟圈定山西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候补参议员候选人名单公函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三日1877

二、行政院院长宋子文提案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六日1878

10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通过热河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候补参议员及议长、副议长名单1878

附:一、行政院致送拟圈定热河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候补参议员候选人名单公函民国三十六年四月十四日1878

二、行政院兼院长蒋中正提案民国三十六年四月十四日1879

11国防最高委员会检附国民参政会第四届第一次大会建议成立东北四省临时参议会案致送行政院查照办理公函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六日1880

附:国民参政会莫参政员德惠等十二人提案:请政府速成立东北四省(辽吉黑热)临时省参议会案1880

12行政院为请核定东北各省及院辖市临时参议会组织规程致国防最高委员会公函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四日1881

附:一、东北各省临时参议会组织规程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二日1882

二、东北各院辖市临时参议会组织规程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二日1885

13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通过法制专门委员会对行政院函送东北各省及院辖市临时参议会组织规程之审查报告 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十三日1888

(四)各省(市)参议会有关法规之制定1889

1.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为请核示省参议会应否于区域选举之外兼采职业选举呈委员长蒋中正文民国三十一年六月三十日1889

2.省参议会组织条例 民国三十三年十二月五日1891

3.省参议会议事规则1893

4.省参议员选举条例 民国三十三年十二月五日1897

5.市参议会组织条例 民国三十四年一月三十日1900

6.市参议员选举条例 民国三十四年一月三十日1903

四、推行地方自治工作1911

(一)县政计画之完成1911

1.县政计画委员会组织条例民国二十八年四月十一日1911

附:修正县政计画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二条条文 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912

2.县政计画委员会成立经过1912

附:一、中国国民党总裁蒋中正讲词:「改进党务与调整党政关系」民国二十七年四月八日1915

二、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改进县以下党政机构案之实施案」民国二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1936

三、李委员宗黄在县政计画委员会二十次纪念周讲:「三化之县政计画委员会」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1937

3.李委员宗黄在中央联合纪念周报告:「县政计画之完成及其实施要领」民国三十年十月六日1948

附:行政院县政计画委员会完成工作一览表民国三十年九月1955

(二)县各级组织纲要之制定与实施1957

1.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批阅县各级组织纲要及其实施办法条示民国二十八年六月八日1957

2.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之讨论及决议民国二十八年六月八日1957

附:一、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提:「县各级组织纲要案」1959

二、县各级组织纲要实施办法1959

3.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对中央训练团党政班第三期讲词:「确定县各级组织问题」民国二十八年六月十六日1967

4.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致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张群希就行政院审议县各级组织纲要及实施办法各点意见重加研酌修正并切实举办代电 民国二十八年七月十九日1979

5.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致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张群请就陈方组长所陈各节分别核议具覆代电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二十日1979

附:设置县地方党政巡回督导团办法1981

6.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修正通过县各级组织纲要及有关决议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1986

附:县各级组织纲要修正文1988

7.国防最高委员会致国民政府请公布县各级组织纲要函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三日1989

8.国民政府公布县各级组织纲要1989

(1)国民政府训令(一)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九日1989

(2)国民政府训令(二)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九日1990

(3)县各级组织纲要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九日1990

附:行政院订定:「县各级组织纲要实施办法原则」2000

9.内政部公布:「各省实施县各级组织纲要督导考核方案」民国三十年七月二十八日2000

10行政院公布:「地方自治实施方案」民国三十年十月五日2003

11各省实施县各级组织纲要成绩总检讨民国三十二年九月2008

附:一、内政部编「各省县各级组织纲要实施成绩一览」民国三十二年九月2013

二、内政部编「三年来各省实施县各级组织纲要及推行地方自治成绩概况表」民国三十三年九月2015

(三)新县制之施行2017

1.县政计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宗黄有关新县制之演讲2017

(1)新县制之理论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2017

(2)新县制之计画 民国二十九年元月八日2022

(3)新县制之实际 民国二十九年元月九日2027

(4)新县制之特性 民国二十九年元月二十三日2033

(5)新县制之实施 民国二十九年二月十三日2038

2.各省实行新县制县名及开始实行时期表2045

3.行政院对中国国民党五届九中全会报告各省实施新县制情形(摘录)民国三十年十二月2053

4.内政部在第三次全国内政会议提:「新县制推进案」及其决议 民国三十年十二月2063

5.第三次全国内政会议四川等二十省报告实施新县制概况 民国三十年十二月2080

6.各省实施新县制推行地方自治成绩总检讨民国三十一年五月2149

附:各省实施新县制推行地方自治成绩总检讨概况表2161

(四)县各级民意机关之筹设2163

1.县各级民意机关法规之制定2163

(1)县参议会组织暂行条例民国三十年八月九日2163

(2)县参议员选举条例 民国三十年八月九日2166

(3)乡镇组织暂行条例 民国三十年八月九日2172

(4)乡镇民代表选举条例 民国三十年八月九日2184

附:行政院对中国国民党五届九中全会报告筹设县各级民意机关之情形(摘录)民国三十年十二月2186

2.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为请核示关于行政院原拟成立县各级民意机关实施步骤及县参议会组织暂行条例等三种法规可否于三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上蒋委员长中正呈文民国三十一年七月十日2187

附:行政院原拟成立县各级民意机关之步骤2188

3.中国国民党五届十一中全会对于政治报告之决议案(节录)民国三十二年九月十一日2189

4.行政院关于成立县各级民意机关之工作报告(节录)民国三十三年四月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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