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主要变量的统计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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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城市联合防治行动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物浓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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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城市日均GDP由城市季度GDP根据天数取平均得到,城市季度GDP按照2016年某个市占全省GDP的比例和所在省份季度GDP近似估计。日均市区全社会用电量由月度市区全社会用电量根据天数取平均得到,月度市区全社会用电量按照2016年市区用电量占全省用电量的比例和所在省份月度电力消费

本文主要变量的数据说明和统计描述见表1。在样本期内,全国320个城市的统计数据共计16.5万余条。其中,PM2.5、PM10、SO2、NO2、CO和O3的平均浓度分别为47.429μg/m3、83.196μg/m3、20.243μg/m3、32.185μg/m3、1.007μg/m3和58.669μg/m3,AQI平均值为75.467。在此次“2+26”城市的联合防治行动中,平均每个城市使12万户家庭实现了清洁取暖,淘汰1 760台小型燃煤锅炉(35t/h以下),整治6 392家“散乱污”企业和165家VOCs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