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鉴定机构鉴定责任程度分布》
59例案件经鉴定作出责任程度说明,其中严重责任(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8例(13.6%);轻微责任15例(25.4%);无责任(有过错无责任和无过错无责任)20例(33.9%)。具体责任认定情况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9719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8.30 |
作者 | 曹凯、姜柏生 |
绘制单位 | 南京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59例案件经鉴定作出责任程度说明,其中严重责任(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8例(13.6%);轻微责任15例(25.4%);无责任(有过错无责任和无过错无责任)20例(33.9%)。具体责任认定情况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9719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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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30 |
作者 | 曹凯、姜柏生 |
绘制单位 | 南京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