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药学服务实施前后ADR发生率比较》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对照组ADR总发生率为88.1%,明显高于观察组的71.4%,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7.50,P?=0.000),其中对照组的单药、二联化疗方案ADR发生率均明显高于观察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92,11.07,P?=0.027,0.001),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9699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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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5 |
作者 | 李丹 |
绘制单位 | 河南省安阳市肿瘤医院药剂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