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南方四省制糖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值与执行排放标准对比》
云南、广东和海南三省的甘蔗制糖企业CODCr和氨氮的排放浓度范围分别为4.7~49 mg/L、0.1~2.96 mg/L和17.19~82 mg/L、0.09~2.93 mg/L及13~45 mg/L、0.28~1.54 mg/L。云南省有75%的制糖企业CODCr和氨氮的排放浓度分别低于35.63 mg/L和1.67 mg/L,广东和海南省分别为53.75 mg/L、2.13 mg/L和38 mg/L、1.31 mg/L。根据调研结果,四省的甘蔗制糖企业各项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值均远低于国家标准《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中的相关限值,同时也低于广西省地方环保标准《甘蔗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5/893—2013),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96215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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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0 |
作者 | 许文、董莉、毕莹莹、董黎明、刘景洋 |
绘制单位 | 北京工商大学轻工科学技术学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工商大学轻工科学技术学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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