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老年性白内障病种耗费的房屋折旧及水、电成本》
2017年,该院眼科门诊、住院业务用房年末资产原值分别为925.07万元、109.33万元,业务用房面积分别为1 989 m2、988.69 m2,按照50年计提折旧,设定预计净残值率为0。2017年电费共422 939.34元(门诊60 580.24元,住院362 359.10元),水费共78 650.69元(门诊11 224.17元,住院67 426.52元)。每床位平均建筑面积8 m2,按照面积比计入。水费、电费按照所在房间面积及使用时间计入。房屋折旧与水、电成本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9588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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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0 |
作者 | 徐桔密、周希喆、罗莉、魏伟、曹建文 |
绘制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医院发展研究院医院经营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医院发展研究院医院经营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医院发展研究院医院经营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医院发展研究院医院经营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医院发展研究院医院经营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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