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免征额调整对纳税人减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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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个人所得税改革现状及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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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月收入在3 500~5 000元范围内的工薪阶层减税效果明显。一方面,直接体现在免征额上升,税负降低,达到减税效果。首先,此次新个人所得税最明显的调整就是将免征额从3 500元调整到了5 000元,显然,这对于收入在两者之间的人群获益颇大,据测算,此次“免征额”上调,广大工薪纳税人将不同程度实现减税,具体测算见表4,其中月薪扣除险金等项目。其次,以前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现在改为按年计征个人所得税,均衡了个月收入不均,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个别家庭月收入不足的窘境。最后,再加上育儿和养老住房等专项附加扣除,原先纳税的群体中就会有很多人因此而中断纳税。另一方面,使纳税主体中的主要纳税人群人数减少,产生减税效益。《北京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 170.7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794.3万人。在这近800万常住外来人口中,打工族占据大多数,月薪在1万元以下的群体又占打工族的大多数[8]。据官方发布信息:新个税法实施后,纳税人比例由原来的44%降至15%,即纳税群体将减少66%。照此推算,新个税实行后,仅北京市中断纳税的群体就涉及几百万劳动人口。而这些人口中占大部分的是创业群体和去大城市闯荡的高校毕业生,将是以后经济市场上最活跃的“细胞”,会为我国经济创造巨大活力,为他们创造一定程度的减税环境,有利于减轻他们的税负压力,增加可支配收入,为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