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第八届获奖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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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分布特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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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等12个省、

20世纪90年代,我国批准建设“211工程”高校113所(含“985工程”高校39所),而数量上仅占全国2 913所高校(含成人高校)的3.89%(其中“985工程”高校仅占1.33%);2017年我国又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数量也仅占全国2 913所高校(含成人高校)的4.70%。从表2统计数据看,第八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单位集中在这些重点建设的高校。一方面,从总体而言,第一完成单位的68.6%是“211工程”高校(其中42.9%是“985工程”高校),71.2%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另一方面,获奖的层次越高,重点建设高校所占的比例越大,2项特等奖的完成单位均为“211工程”高校(其中一项为“985工程”高校)、“双一流”大学;一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中,82%是“211工程”高校(其中64%是“985工程”高校),90%是“双一流”建设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