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孕妇的基本资料》
注:*与历史对照组相比,P<0.05
按照入组标准和排除标准,营养干预组孕妇最后入组452例,平均年龄31.3±3.0岁,高龄(≥35周岁)比例为13.3%(60/452),历史对照组孕妇441例,平均年龄31.8±3.2岁,高龄(≥35周岁)比例为16.3%(72/441),两组年龄以及BMI、头胎妊娠比例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营养干预组孕期增重(14.4±3.5)kg,明显低于对照组的(17.1±4.4)kg(P<0.05)(表1)。
图表编号 | XD00159834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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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8 |
作者 | 金超、杨勤兵、李世阳、张欣悦、林兵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临床营养科、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临床营养科、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临床营养科、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临床营养科、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临床营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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