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近年来关于禁止征收过头税的文件表述和官员表态》
注:根据相关文件以及官员讲话的报道整理得到。
在中央政府推行减税政策的同时,地方政府以各种费和基金的名义广泛筹集非税收入。如表5所示,虽然2012年以来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开始下降,但是非税收入占GDP的比重却加速上涨,导致宏观税负不降反升。不仅如此,为了筹集资金,地方政府还频频征收过头税。所谓“过头税”,指的是地方政府出于各种目的而过度征税,包括时间上的过头和幅度上的过头,前者是指地方政府把未来一两年甚至更多年份的税收提前收上来,后者是指地方政府收一些不该收的税种或者提高税率等[18]。从表5列示的中央政府部门及官员的频频表态可以推知,过头税所带来的税收负担不容忽视。
图表编号 | XD00907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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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9.05 |
作者 | 陈小亮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