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与财政学异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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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学多课程协作式教学模式设计与实践——基于经济学与财政学的对比分析》
《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对税收等措施的讨论,更加侧重经济政策对其他经济因素造成的影响,能否有效调节经济指标,能否定向引导某一指标的变动,进而选取不同方向导向的措施。在税收这一点上,《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在第十六章宏观经济政策实践的第二节财政政策中进行阐述。政府收入中最主要部分就是税收,它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一个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因此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正因为如此,税收可作为实行财政政策的有力手段之一。根据不同的标准,税收的种类也不同。根据课税对象,税收可分为财产税、所得税和流转税三类。根据收入中被扣除的比例,税收分为累退税、累进税和比例税三类。税收作为政府收入手段,不仅仅是西方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国家实施财政政策的一个重要手段。与政府购买支出、转移支付一样,税收同样具有乘数效应,即税收的变动对国民收入的变动具有倍增作用。税收乘数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税率的变动对总收入的影响,另一种是税收绝对量的变动对点收入的影响。因此作为政策工具的税收,既可以通过改变税率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变动税收总量来实现,比如要达到刺激社会总需求增加的目的,可通过一次性减税来实现。对税率而言,由于所得税是税收的主要来源,因此,改变税率主要改变的是所得税的税率。一般来说,降低税率、减少税收都会引致社会总需求增加和国民产出的增长,反之则引起社会总需求和国民产出的降低。因此在需求不足时,可采取减税措施来抑制经济衰退;在需求过旺时可采取增税措施抑制通货膨胀[1]。
图表编号 | XD009071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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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赵领娣、王园馨 |
绘制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