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中国8个碳试点城市概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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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碳交易体系对构建京津冀区域性碳交易市场的启示》
数据来源:ICAP《2019全球碳市场进展报告》,由笔者整理而成。
2011年10月,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到2013年,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试点启动;2014年湖北、重庆试点启动;2016年福建碳市场启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启动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截至2019年全国一共有8个碳交易试点,横跨东、中、西部地区,在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和较强的代表性,共覆盖了电力、工业、建筑、交通等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2017年年排放配额总量约为12亿吨二氧化碳(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8913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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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5 |
作者 | 朱潜挺、常原华、朱拾遗 |
绘制单位 | 中国石油大学、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