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压力的利益相关者及其影响方式》
规制压力是指通过规则设定、监督和惩罚等活动施展的强制作用力,通常来源于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指令。除了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外,规制压力的空间差异主要源自监督和执行环节的差异。基于自身利益诉求,利益相关者会对企业产生不同的合法性要求,然而,合法性要求并不等同制度压力,利益相关方还需要与企业交流互动才能使其“感知”到制度压力。例如,政府和监管机构通过监督考核、现场检查等方式来推动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以美国联邦政府制定的《低收入减税》法案为例,虽然各地方政府在法律依据方面相同,但在执法力度上的差异导致各地企业的参与程度不同[3]。就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制压力而言,政府和监管机构相当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压力源”[24,28]。企业与政府、监管机构等规制压力主体的位置关系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承受社会责任规制压力的强弱。规制压力在传播、扩散过程中表现出空间衰减特征,因而距离“压力源”较远的企业更容易出现“天高皇帝远”的状态。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影响方式中,大部分效果都会受地理距离的影响(表2),而面对面的交流互动能够更有效地传递规制压力。
图表编号 | XD008913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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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5 |
作者 | 王腾、周海炜、田鸣 |
绘制单位 | 河海大学商学院、河海大学国际河流研究中心、江苏省“世界水谷”与水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河海大学商学院、河海大学国际河流研究中心、江苏省“世界水谷”与水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省“世界水谷”与水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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