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 营改增对流转税整体收入能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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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税收能力与税收努力的区域差异——基于2006~2015年全国31省数据的实证分析》
(单位;亿元)
由于营改增将交通运输业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为了得到改革对包含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流转税整体税收能力的影响,需分别测算增值税与营业税改革前后税收能力的变动。显然改革前后增值税的税收能力的变动就是其交通运输业税收能力,营业税也是如此,我国改革后将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交通运输业的税率定为11%,可直接作为测算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收能力的标准税率使用,测算结果见表12。
图表编号 | XD00876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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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10 |
作者 | 刘金山、罗钱 |
绘制单位 |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