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OECD制定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政策指南》
资料来源:OECD著,李兆熙、谢晖译:《公司治理问责与透明度:国家所有权指南》,中国财政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122~124页;OECD著,李兆熙译:《OECD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第11~12页;OECD著,谢晖译:《竞争中立:经合组织建议、指引与最
在监管中立方面,尽管多数国家对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实现相同的监管政策,但一些国家的监管优势和监管劣势的情况仍然存在。监管优势涵盖从低合规费用(如免除或降低许可、登记费用)到根据法律完全免责(如竞争法豁免等)等多种情况。监管劣势国家则对履行公共服务义务的国有企业的监管标准高于私营企业。
图表编号 | XD008755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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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7 |
作者 | 鲁桐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