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4年西部地区生师比情况(按小学生师比降序排列)》

《表2 2014年西部地区生师比情况(按小学生师比降序排列)》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乡村教师职业发展及其前景分析——兼议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路径》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数据来源:该数据依据2014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

由表2可知,2014年,西部十二个省份的小学生师比不仅远低于2001年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所规定的乡村标准23:1,也低于县镇标准21:1,而且西藏、陕西、新疆、甘肃、内蒙古的小学生师比均低于全国平均数。初中阶段的生师比,除了广西和贵州,其余10个省份均低于《通知》所规定16:1的标准生师比。但生师比小,并不能完全确定乡村教师的工作量较小。因为,这种基于学生数量的核算方式忽略了学生的年级跨度和班级跨度。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课程开设与规模并没有直接关系,不论学校规模大小,每所学校都要开足开齐规定的课程,乡村学校的教师一人需承担多门学科和多个年级教学任务。目前,乡村学校以寄宿制为主的办学模式,导致乡村学校的教师既要承担多个课程的教学,还要承担生活管理的工作。而且,随着乡村学校生源流失,教学质量也逐年下降,为了赶超城区教学质量,很多乡村学校都延长了教师的工作时间。“教学点教师平均每周要上19.86节课、乡镇小学教师平均每周要上15.09节课,县城小学教师平均每周要上13.58节课,城市小学教师平均每周要上13.70节课;课后批改作业时间和课后辅导学生时间这两项指标城乡教师相差不大。”[6]因此,乡村教师的工作量实际大于城市教师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