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mg/L
系统改造立项之初,就从前瞻性的角度考虑排放标准,在现有排放限值的基础上,提高要求,并考虑重金属铊的处理去除。设计出水重金属铊浓度不大于0.005 mg/L,其他重金属污染因子及COD等指标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重点指标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8723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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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30 |
作者 | 闫虎祥、周杰、高宝钗 |
绘制单位 |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