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我国多层级天然气市场中的交易主体》

《表2 我国多层级天然气市场中的交易主体》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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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代煤政策中气荒现象的成因解析:政府和市场相继失灵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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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参与主体,我国在不同层级的天然气市场上均出现垄断现象。表2列出了我国多层级天然气市场的主要交易对象。上游的三大石油公司基本垄断市场供应,民营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体量难以与之匹敌。中游的管道也被三大石油公司的分公司和各省网公司垄断,运输和销售没有分离。在管道没有实现公平开放的前提下,即使下游向第三方市场开放,其他主体也很难进入。[30]下游的城市燃气管网运输也具有经营区域性,一般一个城市只有一个燃气配送网络。除了直供用户外,特许经营制的存在也阻断了地方城市燃气企业跨级买气的可能。例如J市供热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即使省网公司有意与其公司合作,但碍于特许经营制,其公司仍然只能向市级城燃公司购气。总而言之,虽然气代煤政策的推行为我国的天然气市场带来大量终端用户,交易数量也因此增加,但仍未改变市场垄断的格局。我国天然气交易市场中参与主体多元性欠佳,与天然气市场化程度更高的国家的供应商相比,占据我国市场主导地位的卖方自主提升供气能力的意愿不足。